趙明遠(),字虛白,號湛宇,河南開封府原武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趙明遠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獲授直隸盧龍縣知縣,有廉聲,九年降職爲真定府經歷;十年升任南和縣知縣,釐清羨金、省卻俵馬,並革除弊政。鄰縣有富翁殺人,拿出讞金抵罪,他明斷裁決,堅拒納賄而使其正法。十一年入為戶部福建司主事,轉湖廣司員外郎,曾前往臨清鈔關榷稅。因父母年老,請求辭官終養。戶部尚書請求他留任,他勉為其難答應,不久母親逝世回鄉,尚未服喪完畢北京已經失陷。
弘光時,起為戶部郎中。
清朝徵求明朝遺老,河南巡撫羅繡錦多次檄召趙明遠出仕,他隱居不起,閉門讀書教授門生;荒年時捐錢煮粥令人民存活,縣令呂君贈詩,有「青蛈飛處滿城溫」的句子。卒年七十六。有作品《世德堂詩文》及《碎晤格言稿草》藏於家,雍正九年(1731年)入祀忠義祠。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康熙《原武縣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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