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車輛註冊號牌(),又稱馬來西亞車輛號牌(),口頭語中被稱為「車牌」,是指馬來西亞公路註冊車輛的登記車輛號牌。依據《1959年機動車輛(註冊及許可)規則》、《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1987年商業車輛註冊局法令》 和其他相關法令制定,所有在馬來西亞公路行駛的機動交通工具都必須懸掛合格的車輛註冊號牌或身份名牌,包括汽車、摩托車、貨車、羅厘、巴士、貨櫃車和其他車輛。一般號牌的發放是由馬來西亞交通部下轄的負責,部分專用號牌已經預留給政府及公共車輛;同時,交通部也配合其他單位合作發行特殊號牌或紀念號牌,外交代表、商用車輛、計程車、軍用車輛和免稅車輛車牌有其他相關部門的規定。
自2014年起,陸路交通局在納閩和浮羅交怡以外的地區實施「跨州車輛注冊系統」,車主可以跨地區註冊車牌,不需要再到相關的地區辦理註冊手續。每一組註冊牌號只會分配給一部車輛使用,車主除了根據發行順序獲得登記牌號,也可以通過投標和買賣的方式獲得未登記的現行牌號,或者經由轉讓和繼承的方式獲得已登記的牌號。
規格
馬來西亞汽車號牌的編排設計源自英國殖民地時期,牌號分為羅馬字母和數字兩組,第一組是1-3個羅馬字母,首位或首兩位字母是註冊地區的代碼,第二、三字母是發行系列編碼;第二組是1-4位數字的發行序號,沙巴、砂拉越、聯邦直轄區和浮羅交怡註冊車輛在第二組的發行序號後還有加上一個發行系列編碼。 為了避免與數字「1」、「0」和「2」產生混淆,一般車牌不會使用「I」、「O」和「Z」三個羅馬字母,「Z」字母只限於國防部下轄的車輛使用;數字不會使用「0」開頭,「0」開頭的車牌只限於臨時車牌使用。 羅馬字母和數字的尺寸為70mm高及40mm寬,第一組羅馬字母和第二組數字必須有30mm的距離,字母與字母、數字與數字之間則必須有10mm的距離。 在夜間行駛時,後方的號牌必須有燈光照明,以便尾隨車輛能夠清楚辨別;未懸掛車牌、懸掛模糊不清、假冒或虛假的車牌,是抵觸法律的行徑。
根據法律規定,陸路交通局將在公路行駛的註冊車輛分為三種類型,這種分類涉及到車輛路稅(road tax)。即:
私家車,包括汽車、摩托車、多功能休旅车、四驅車和其他類似的車輛;
商用車,包括貨車、囉哩、貨櫃車、巴士、建築及工程車輛和其他類似的車輛;
公共服務車輛,包括警車、救傷車、消防車、政府車輛和其他類似的車輛。
以上車輛使用的是黑底白字的車牌顏色設計。
統一規格管理機制
2016年,鑑於有些車主喜歡改裝難以辨識、細小或花俏(fancy)的車牌,政府有意推行統一規格的管理機制,所有新掛牌的車輛將會安裝新款的車牌,然後再分階段拓展到現有的車輛。新規格的車牌將由陸路交通局安排指定的代理,指定的代理商必須安裝「MySikap系統」,確保產品規格符合當局的規定,以杜絕任意人士隨意更換車牌。 馬來西亞車牌製造商公會認同車牌管理制度是長期存在的課題,但反對政府形同壟斷的作業方式,希望政府能讓業者參與和協商,共同解決車牌管理的問題。
File:Malaysia Penang license plate.jpg|約1980年代以鐵板製作的車牌
File:Malaysia malacca license plate.JPG|約1990年代至今以鐵板製作的車牌
File:Malaysia penang license plate front.JPG|現今常見以壓克力製作的車牌
地區識別
馬來亞半島
1948年以前
馬來西亞半島自1906年開始出現源自英國車牌的牌號編排設計,黑底白字的車牌以單位或雙位字母表示車輛的註冊地區,然後是1-4位數字的發行序號。 至2013年11月為止,聯邦直轄區的「W」車牌已到達「WYY 9999」的滿額上限,開始使用新的牌號編排設計,在發行序號後加上系列編碼。 即:
- 「W 1 A」至「W 9999 Y」(于2014年4月售罄);然後
- 「WA 1 A」至「WY 9999 Y」為止
自2016年6、7月開始,布城和吉隆坡聯邦直轄區採用新系列「F」和「V」字母開頭的註冊車牌,「W」字母開頭的註冊車牌則停止發行。 「W」系列的最後一組序號是「WD 1 F」至「WD 9999 F」,於2016年8月發行。
柔佛
1978年,柔佛州開始採用三位字母前綴的車輛號牌,至2026年6月時,柔佛州的「J」車牌已到達「JYY 9999」的滿額上限,並於「JYY」號段發完後將原本保留給柔佛州行政議會使用的「JYB」號段釋出給社會車輛使用,並決議自「JYB」號段發完後,使用新的牌號編排設計,在發行序號後加上系列編碼。
即:
- 「J 1 J」至「J 9999 J」;然後
- 「JA 1 J」至「JY 9999 J」;然後
- 「JAA 1 J」至「JYY 9999 J」為止
浮羅交怡
浮羅交怡是馬來西亞的一個免稅港,使用「KV」開頭的註冊車牌,系列編碼置於發行序號的後面。
沙巴
1963年以前
沙巴舊稱爲「北婆羅洲」,最初的牌號編排設計是參考自英國車輛註冊號牌,以單位字母表示車輛的註冊地區,然後是1-4位數字的發行序號。 現存的這類車牌依然可以使用,只不過需要在發行序號後加上代表「沙巴」的「S」字母。 1946年,納閩併入北婆羅洲,在較後的時期曾使用過「EL」和「SL」的地區代碼; 即:
- 「1D」,第一省(現今古晉省、三馬拉漢和西连省)
- 「2D」,第二省(現今詩里阿曼省、沐胶省和木中省)
- 「3D」,第三省(現今詩巫省、民都魯省、加帛省和泗里街省)
- 「4D」,第四省(現今美里省)
- 「5D」,第五省(現今林夢省)
及後,砂拉越車輛註冊號牌使用「K」、「B」、「S」、「M」和「L」取代「1D」、「2D」、「3D」、「4D」和「5D」的牌號編排設計。 從1948年開始,所有德士使用和一般車輛相同的牌號編排設計,以首位字母表示德士的註冊地區,同時在兩側車門也會註明德士行駛的地區。
MALAYSIA Taxi - Flickr - woody1778a.jpg|英國殖民地時代的德士車牌
File:Malaysia Taxi Plate Number.jpg|本地德士車牌
商用車、貨櫃車和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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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車、貨櫃車和巴士使用與一般汽車相同的黑底白字車牌,可在公路上自行移駛的拖拉機、挖掘機、壓路機等特殊車輛同樣使用黑底白字的車牌。 拖格使用的號牌以「T/」開頭,斜線後的首個羅馬字母代表的是拖格的註冊地區,即:「T/A」、「T/B」、「T/C」、「T/D」、「T/J」、「T/K」、「T/L」、「T/M」、「T/N」、「T/P」、「T/Q」、「T/R」、「T/S」、「T/T」和「T/W」。
車輛牌號的編排設計有兩組數字和一組羅馬字母,第一組數字是使團所屬國家或組織的代碼,第二組數字是外交官員的外交等級,羅馬字母代表的是組織的性質,數字與字母之間以連結號聯接。
- 「Z」,馬來西亞國防衛隊
- 「ZA」-「ZD」,馬來西亞陸軍
- 「ZL」,馬來西亞皇家海軍
- 「ZU」,馬來西亞皇家空軍
- 「ZZ」,馬來西亞國防部
- 「T/Z」,軍用拖格
- 「ZJ」、「JZ」和「JMF」,柔佛蘇丹御用
英國防軍
馬來亞獨立以前,軍用車輛是沿用英軍於1940-50年代在馬來亞半島使用的「## ZA ##」牌號編排設計。排序編號方式如下:
- 「00 ZA 01」-「00 ZA 99」;然後
- 「01 ZA 00」-「01 ZA 99」,直到「99 ZA 99」為止;然後
- 「00 ZB 01」-「00 ZB 99」……以此類推(沒有存在「00 Z+ 00」〔4個零號〕的編號)
馬來亞聯合邦於1957年獨立後,才改革沿用如今「Z ####」的排列序號。但在緊急狀態結束以前,仍有部份隸屬英軍的車輛在馬來亞半島服役,大多數是「## B+ ##」的編號。
澳大利亞國防軍
馬、澳政府有長期的軍事聯防協定,駐在()的澳大利亞國防軍,渡洋而來的軍方眷屬車輛仍沿用澳大利亞的車牌編號,但替換為馬來西亞的黑底白字設計,「D####+」是屬於「澳大利亞國防組織」()的編碼。
車輛經銷商
車輛經銷商車牌()是供未註冊、註冊文件不齊全、缺少路稅、缺少保險的車輛懸掛的臨時車牌,大多數時候是車廠或車輛經銷商運送、維修或測試車輛使用。 馬來西亞半島車輛經銷商車牌採用藍底白字的顏色設計,開頭的羅馬字母代表註冊地區,然後是三或四位數字的發行序號,結尾的羅馬字母「A」代表汽車或囉哩使用的臨時車牌,「S」代表摩托車使用的臨時車牌。
File:(MAL)(dlr2) R019A cu VB.jpg|普通或大型機動車輛使用的臨時車牌,登記資料放置在夾層中間
File:(MAL)(dlr2)(mc) P123S cuf VB.jpg|摩托車使用的臨時車牌,登記資料放置在夾層中間
特殊和紀念車牌
王室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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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元首、各州蘇丹、元首、元首-{后}-、王儲及配偶的官方座車使用黃底金徽章、黑底金徽章、黑底黃字或其他顏色設計的專屬車牌,車牌可能只有官方的徽章、頭銜或縮寫;私人座車使用的是黑底白字或其他顏色設計的車牌,或者是在黑底白字的車牌附近懸掛黑底黃字的身份銘牌,王室成員的座駕使用的是黑底白字的車牌。
陸路交通局將發行牌號中的部份特殊編號預留給國家元首和蘇丹,每位馬來統治者可以不用通過競標,免費獲得7個偏好的車牌號碼。 馬來君主、州元首、王儲和王室重要成員的座車,可能在車牌貼上個人專屬徽章或銘牌。
1990年代以前,1-10號車牌是預備給王室和重要人物,直到交通部修改法令,一般車主也可以持有1-10號車牌。
- 「JDT 1」-「JDT 13」,柔佛州務大臣和行政議員官方座車
- 「JOHOR」,柔佛蘇丹訪外座車
- 「JMF」系列,柔佛御林軍
陸路交通局准許非政府組織進行車牌買賣交易,曾受到反對黨質疑未經公開召標,欠缺透明化且涉嫌濫權舞弊。 2018年馬來西亞大選過後,新任交通部長陸兆福宣佈停止由非政府組織售賣車牌的政策。
個性化車牌
2012年,全國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索拉末·哈山宣佈將推出「」(Personalised vehicle registration numbers, NPP),讓民眾可以自行設計車牌號碼; 2018年,交通部長陸兆福表示此事仍在研究階段。
电动车车牌
2024年9月9日,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宣佈於當日開始發放的電動車專屬样式車牌。相关车牌设计与原有的地区方案相反为白底黑字并且增加了电动车牌专属标志。同时为纪念推出电动车专属样式车牌马来西亚陆路交通局宣布限量发行“EV”字母开头的特别车牌。
投標車牌
馬來西亞交通部實施的投標車牌制度將車牌號碼分為「Nombor-nombor Bernilai Utama」、「Nombor-nombor Menarik」、「Nombor-nombor Popular」和「Nombor-nombor Semasa」四種組別,一些特定的數字被預先抽起供車主競標,車主可以從預將發行的系列牌號中投標心儀的號碼。 1990年代以前,1-10號車牌是預備給皇室和重要人物,直到交通部修改法令,一般車主也可以持有1-10號車牌。
- Nombor-nombor Bernilai Utama(高價車牌,RM20,000起)
: 1, 2, 3, 4, 5, 6, 7, 8, 9, 10
- Nombor-nombor Menarik(特選車牌,RM3,000起)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2, 28, 33, 38, 55, 66, 77, 88, 99, 111, 222, 333, 555, 666, 777, 888, 999, 1111, 2222, 3333, 5555, 6666, 7777, 8888, 9999
- Nombor-nombor Popular(熱門車牌,RM800起)
: 20, 21, 23, 24, 25, 26, 27, 29, 30, 31, 32, 34, 35, 36, 37,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001, 1122, 1221, 1133, 1331, 1155, 1551, 1166, 1177, 1771, 1188, 1881, 1199, 1919, 1991, 2000, 2002, 2020, 2211, 2112, 2233, 2332, 2255, 2525, 2552, 2266, 2662, 2277, 2727, 2772, 2288, 2828, 2882, 2299, 2929, 2992, 3000, 3003, 3030, 3300, 3131, 3113, 3322, 3232, 3223, 3355, 3535, 3553, 3366, 3636, 3377, 3773, 3388, 3838, 3399, 3939, 3993, 4000, 5000, 5005, 5511, 5115, 5522, 5533, 5353, 5335, 5566, 5665, 5577, 5775, 5588, 5885, 5599, 5995, 6000, 6006, 6611, 6116, 6622, 6633, 6336, 6655, 6556, 6677, 6776, 6688, 6868, 6886, 6699, 6969, 6996, 7000, 7007, 7070, 7711, 7171, 7117, 7722, 7227, 7733, 7373, 7755, 7557, 7766, 7667, 7788, 7878, 7887, 7799, 7997, 8000, 8008, 8811, 8181, 8118, 8822, 8228, 8833, 8383, 8338, 8855, 8558, 8866, 8668, 8877, 8778, 8899, 8989, 8998, 9000, 9009, 9911, 9119, 9922, 9229, 9933, 9339, 9955, 9559, 9966, 9696, 9669, 9977, 9779, 9988, 9898, 9889
- Nombor-nombor Semasa(普通車牌,RM300起)
: 以上三種組別外的號碼
國際通行
國際車輛註冊代碼
依據1949年的日內瓦道路交通會議和1968年的維也納道路交通會議,國際車輛註冊代碼是本國車輛在進入其他國家時,須在車輛號牌外另外懸掛的註冊國家代碼,以便於分辨車輛所屬的註冊國家,表示方法是在車牌附近懸掛白底黑字的橢圓形字牌。 自1932年起使用過的國際車輛註冊代碼包括:
- 「FM」,馬來聯邦(Federated Malay States,1932年)、馬來亞聯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1948年至1957年)
有些長期往返馬來西亞-泰國邊境的載物車輛,也會申請取得兩國的車輛登記號牌,方便在兩國境內的公路合法行駛。
馬來西亞-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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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加坡法律,運送危險性物質的拖車或半拖車稱爲「Hazardous Cargo Vehicle」,需要懸掛橘底黑字的車牌,所以裝載化學品往返馬來西亞-新加坡的馬來西亞註冊車輛會有兩面牌號相同,但顏色設計不同的車輛註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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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直轄區註冊車輛自2014年7月開始採用「WA #### A」的牌號編排設計,與新加坡機械工程車輛(第五級車輛)的牌號編排設計出現衝突,所以入境新加坡的聯邦直轄區註冊車輛會在車牌附近貼上國旗或州旗徽章的非正式藍色標籤,以供識別。自2016年7月開始,吉隆坡聯邦直轄區採用新系列「V」字母開頭的註冊車牌,「W」字母開頭的註冊車牌則停止發行。 取得許可的車輛須要展示黑底白字的號牌,通常可以懸掛在原有車牌附近,如果原有車牌含有非羅馬字母的話,則要將其轉寫爲羅馬字母。
File:Thai registered car with Malaysian temporary license plates (01).jpg|入境馬來西亞的泰國註冊車輛
File:Thai registered car with Malaysian temporary license plates (02).jpg|入境馬來西亞的泰國註冊車輛
容易混淆的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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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亞、沙巴、砂拉越、文萊和新加坡車輛號牌有近似的歷史淵源,三者同樣採用英國式的牌號編排設計,促使他們的車輛註冊號牌有極多的相似之處,新加坡使用「S」字母開頭的車牌,文萊使用「B」和「K」字母開頭的車牌,車輛過境很容易與沙巴、雪蘭莪和吉打的車牌產生混淆。
在1980至90年代以前,沙巴和砂拉越車輛註冊號牌還沒有採用羅馬字母「E」、「S」或「Q」開頭,會出現與馬來亞註冊車輛相同的車輛牌號,在兩地來往頻密後,因為有重覆的牌號,極易造成辨識和執法的不便,無法准確地辨認車主和發行地區,解決的方法是在車牌附近懸掛註冊國家代碼的橢圓形字牌,這個方法在馬來亞、沙巴和砂拉越統一使用相同的國家代碼以後失效; 現在的區別方法是在舊有的沙巴車牌序號後加上「S」字母,舊有的砂拉越車牌序號後加上「Q」字母。
在車輛過境時,容易混淆的地區代碼包括:
「PENANG」車牌疑問
2015年5月,檳城巫統雙溪亞齊區州議員玛目查卡利亚在州議會展示一張香港車牌「PENANG」的照片,其中見到檳州首長林冠英在車旁,議員質疑州政府何以批准有關牌號在香港使用,並質問誰是有關車牌的持有者。林冠英書面回答有關提問時表示,發放車牌是屬於中央政府的權限,跟檳州政府沒有任何關係;同時補充說明,香港車牌是根據當地的法例來發行,有任何的疑問應向香港方面查證。 經過香港記者向香港運輸署查證以後,證實「PENANG」車牌由香港惠理基金管理公司所持有,該公司主席則是來自檳城的謝清海。
其他
1980年代以前,人力車、腳踏車和三輪車需要向地方政府登記註冊,然後懸掛地方政府發放的註冊號牌;
File:Penang rikshaw number plate.jpg|紅底白字式樣的三輪車號牌
另見
- 馬來西亞特殊車輛號牌
- 马来西亚驾驶执照
- 新加坡車輛號牌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714121450/http://www.jpj.gov.my/panduan-memohon-nombor-pendaftaran-kenderaan 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
- [http://www.jpj.my/JPJ_Latest_Number_Plates.htm JPJ Latest Number Plates] , JPJ Website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418004433/http://www.worldlicenseplates.com/world/AS_MALA.html 馬來西亞車輛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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