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治

郡治指中国古代行政区单位——郡的治所。治所所在城池即郡城

郡城可分为沿用旧有城垣,新建城垣,也有郡治没有郡城的情况。隋朝时,隋炀帝为加强统治,“郡县乡邑,悉遣筑城,发男女,无少长,皆就役”,然而成者则甚鲜。有当代研究者指出,隋至唐前中期,大部分州县治所城池均沿用前代城垣,或根本没有城垣,只有根少部分州县治所新筑、改筑城垣。最终,在唐朝以州取代了郡,郡治改为州治。

翻译用词
郡治在英國與愛爾蘭稱作「County town」為其各郡的首府,通常是政府與司法機關的所在地或是郡內的首要城市。

在美國則稱作「County seat」,中文稱作郡城郡治縣治縣城

参见
*县治
*省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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