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遴

陳之遴(),字彥升,號素菴,浙江海寧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崇禎十年榜眼,官翰林院編修。明亡仕清,官至弘文院大學士。順治十五年,因南北黨爭,全家流放盛京尚陽堡。

生平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三十一名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陳之遴中式丁丑科第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十二年其父顺天巡抚陳祖苞因事下獄,仰藥死。陳之遴被牽連,革職問罪,永不敘用。十七年起补原官,本年升左中允,管理诰敕撰文。弘光元年(1645年)福建主考。

清順治二年(1645年)十二月降清,令赴京朝见。四年五月授秘書院侍讀學士,五年八月升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六年十月加都察院右都御史,照旧管事,八年三月升禮部尚書,八月加太子太保,順治九年(1652年)被授弘文院大學士,順治十年(1653年)被劾,調戶部尚書。順治十二年(1655年),復授弘文院大學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順治十三年(1656年)二月二十七日,順治帝獵於南苑,召集大臣,當眾指責之遴有黨;議革職永不敘用,以原官發送遼陽居住。不久召还。陳之遴常被言官所劾,順治帝念其效力多年,為其開脫:“既已擢用,位列大臣,不忍即行斥革……”。

順治十五年(1658年)身陷南北黨爭,因賄宦官吳良輔,“本當依擬正法,姑免死,著革職流徙,家產籍沒”,全家流放盛京,之遴病死盛京尚陽堡,次子、三子及幼子相繼離世。

顺治十年(1653年)陈之遴购得苏州拙政园,内有宝珠山茶花。夫人徐燦 (詞人)著有《拙政園詩集》、《拙政園詩餘》,亲家诗人吴梅村(吴伟业)作《咏拙政园山茶花》诗。

家族
陈之遴出身海寧陳氏望族,伯祖陳與郊官吏科給事中。祖父陳與相明朝時官至貴州左布政使,其父陳祖苞官至順天巡撫,伯父陳玄暉官至山東左參政。繼室徐燦是明末清初才女,與詩人吳偉業是親家。

*正室:仁和沈氏。
*繼室:徐燦。光祿丞蘇州徐桴之女,累封一品夫人。
*側室:朱氏。
*側室:徐氏。
*長子:陳蒼永,沈氏出。
*次子:陳堅永(1636-1662),徐氏出。出嗣弟陳之邁。
*三子:陳容永(1637-1665),徐氏出。娶吳偉業次女。
*四子:陳奮永(1638-1691),徐氏出。
*五子:陳堪永(1639-1667),徐氏出。
*長女,沈出,適州同湖州吳啟思。
*次女,側室朱出,適兵馬司裘充琛。
*三女,側室徐出,適操江朱衣助子庠生朱土彥。

侄子陳齊永,康熙十五年丙辰進士。

著作
陈之遴能诗,“其诗雄浑清壮”, “七律才情飙举,实过梅村”。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