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图书馆

深圳市宝安区图书馆(简称:宝图),始建于1983年,前身是“宝安县图书馆”。1993年正式更名为“宝安区图书馆”。1993年7月,位于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72号的宝安区图书馆旧馆馆舍启用,服务讀者20年。2013年年底,新宝安区图书馆总馆建成开放。按照原規劃,老館改造成寶安區博物館。但最后成为宝安图书馆1990分馆。

概述
深圳市寶安區圖書館新馆采用“图书馆+城市规划展览馆”两馆合一设计,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其中图书馆面积39,270平方米,城市规划展览馆面积8,730平方米。设有少儿图书馆、报刊阅览室、盲文阅览室、24小时自助图书馆、青少年阅览室、玩具图书馆、外文馆、图书借阅区、工业技术图书阅览区、数字服务与体验区、参考与专题服务区等全开架式文献阅览室,以及书画研究室、视听室、报告厅、多功能活动室和自修室等功能室。馆舍设计藏书量120万册,阅览座位1191个、异形椅坐席380个、报告厅坐席440个,读者用计算机终端187台,日接待读者能力10,000人次。截至2017年底,全馆藏书量达155万册、电子图书14万册、电子期刊2.5万册、数字资源总量12TB、各类数据库24个,能為讀者提供综合性文献借阅服务及信息服务。

发展历史
总馆
宝安图书馆老馆
1983年,宝安县重新组建新的宝安县图书馆, 即如今宝安区图书馆的前身。此时的宝安县图书馆位于新建成的宝安县城2区文化大楼内,书库面积40平方米,报刊阅览室面积35平方米。1992年8月,国务院撤销宝安县建制。次年7月16日图书馆大楼启用并改名为宝安区图书馆,当日接收深圳市图书馆调拨的书刊2,000册。图书馆大楼面积8,119平方米,经过1999、2008、2012年三次较大规模的改造,大楼整体都作为公共图书馆之用,增设了少儿阅览、报刊阅览、 电子阅览、活动报告厅等多个功能室。该建筑后来被称为“宝图老馆”。宝图老馆累计接待读者近2,000万人次。至2019年,曾经的图书馆大楼已被重新改造,作为宝安图书馆的1990分馆使用。

1994、1999年宝安区图书馆两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定为县区级“一级图书馆”。2004年被评为地市级“一级图书馆”。

宝安图书馆新馆
宝安图书馆新馆2004年立项,2011年开工建设。2013年年底,宝安图书馆新馆建成开放。新馆总建筑面积达48,000平方米,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县区级图书馆之一。至2017年,新馆累计办出读者证超过10万张,举办各类公益讲座、培训、沙龙活动超过2,800场,参与活动的市民逾45万人次。该技术是中国首个运用到图书分拣中的新兴物流分拣技术。

分馆
1997年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10个单位联合下发《广东省关于贯彻实施全国“知识工程”意见的通知》,决定1996-2000年期间在全省实施“千村书库”工程,大规模建设村级图书馆。宝安区委随即启动了“百村书库”工程,拨款1000万在各村大规模地建设村图书馆。2001年,宝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文化先进镇活动,提出了文化先进镇的“十有”标准,其中要求各街道有一个中型图书馆。按要求10个街道陆续在各街道文体中心建起了街道图书馆。至2004年底,区、镇、村三级共投资6000多万元,在全区127个行政村中建起了112个村图书馆。2003年深圳市图书馆之城建设启动,宝安区成为创新实验基地。2003年到2006年城市化过程中,社区图书馆增设得到重视。2004年起宝安区财政投入80万元促使技术平台和读者证统一,将40多个社区(村级)图书馆纳入统一的图书借还管理系统,为全区业务管理一体化奠定基础。

2006年11月读书月,宝安区推出“宝安流动图书馆”项目,以多种形式扩充基层图书馆的馆藏。2007年12月,宝安流动图书馆项目获得深圳市首届文化创新奖。

2018年12月,宝安区已有公共图书馆97家,其中国家地市级一级图书馆1家,街道分馆和小型分馆10家,社区阅读中心45家,流动服务点23家,社区图书馆18家。已加入深圳市统一服务平台、实现全市通借通还的公共图书馆及服务点79家。另全区有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27个。

规划理念
宝安中心区中央绿轴三大建筑分别为图书馆、青少年宫及演艺中心。在总平规划上,遵循原有城市设计上位规划,将3座建筑布置在地块西侧,建筑之间有文化平台连接,沿着中央水体绿轴自北向南一字排开。宝安图书馆是3个建筑单体中最先启动实施的项目,东临宝华地铁站,西靠宝兴路,北侧为海滨广场,南侧为海天路。图书馆总平面布局与场地景观设计延续宝安中心区的滨海特色。在广场东侧设大面积水池,使图书馆“浮”于水池西侧,维护了城市绿轴的开敞性,也使图书馆内部空间最大限度获得东侧水景。建筑形态为简朴的立方体,并以局部曲线起伏的形态展现“水流蚀石”的设计理念,与周边公园的“绿色海浪”相融合。

2014年,宝安图书馆推出“励读证”,“励”即鼓励的含义。“励读证”也就是身份证,不用办理其他手续,也无需交押金,目的主要是避免来深圳建设者因经济原因而放弃办理借阅证,提高人们的阅读积极性。

集体阅读证
宝安区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宝安图书馆审核后签订协议,办理集体阅读证。集体读者证需交押金1,000元,总计可借图书500册,借期为365天,不可续借。

注释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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