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

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縮寫:ICNafpICN)是一部國際性的規則與建議,用於管理藻类、真菌和植物的科學命名,由国际植物学大会命名法分会負責修订,每隔六年隨著国际植物学大会的召開而更新出版一次。舊稱《國際植物命名法規》(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縮寫:ICBN),為準確體現出法規所涵蓋的生物類群,在2011年7月於墨尔本舉行的第18屆国际植物学大会上改為現用名。

法規歷史
1905年第二屆国际植物学大会在維也納舉行,並於次年發布了第一版植物命名法規,現稱作“維也納規章”(Vienna Rule)),是第19屆國際植物學會議於2017年在深圳舉辦後,基於2011年出版的“墨尔本法規”(Melbourne Code)所修訂的版本。

主要內容
命名法規主要的條文:

  • 原則(principles):共有六條最基本的原則,「係構成植物命名法之基礎」。
  • 詳細的法條區分為許多規則,而以條款(Article)及擬則(Recommand)陳述。例証(Ex.)則附加於規則及擬則內供為說明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接受在電子出版品上發表新名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印刷出版品上發表新名稱已非必要;於網路上以PDF文档發表且具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 或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ISSN)的出版物亦可視為有效發表。

二、自2012年1月1日起命名時可用英文描述

自2012年1月1日起,發表新種時可用拉丁文或英文描述。

三、一種化石分類群,一個正確名稱;一種真菌,一個正確名稱

放棄形態分類群(morphotaxa)的概念,若具不同名稱的斷片、生活史階段或儲藏階段的化石可被証實屬同一種時,僅可具有一正當名;該名稱的決定應符合優先權之相關規定。真菌的部份則是捨棄有性世代、無性世代具不同學名的概念。

四、於 MycoBank 註冊新名稱是發表真菌新名的必要條件

近年來,真菌學家於 MycoBank 資料庫、Index Fungorum 資料庫發表新種新名,為法規中規定的必要條件。

五、《國際植物命名法規》更名為《國際藻類、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規》

為有效反映該法規所涵蓋的分類群,《國際植物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更名為《國際藻類、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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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Cultivated Plants;縮寫:ICNCP)
** 國際動物命名法規(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缩写:ICZN)
** 〔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of Prokaryotes,缩写:ICNP;2008年以前名為《國際細菌命名法規》(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of Bacteria;縮寫:ICNB)〕
** (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Phylogenetic Nomenclature;簡稱:Phylo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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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學名命名法
** 植物学作者引证
**
** 国际植物名称索引
** 正確名稱
** 種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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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名法
  • 科學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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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McNeill, J.; Barrie, F. R.; Buck, W. R. et al.s.,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 ([http://www.iapt-taxon.org/nomen/main.php Melbourne Code]), Adopted by the Eighteenth International Botanical Congress Melbourne, Australia, July 2011. electronic, Bratislava: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lant Taxonomy. 擷取於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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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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