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1年歐霸盃

{{Infobox 國際足球賽事賽季
| tourney_name = 歐霸盃
| year = 2020–21年
| image = PGE Arena Gdańsk (6018955265).jpg
| size = 275px
| caption = 本屆決賽於波蘭格但斯克的格但斯克能源體育場舉行。
| edition = 50
| edition footnote = 第 12 屆以「歐霸盃」名義

| dates = 外圍賽:
2020年8月18日–10月1日
主賽圈:
2020年10月22日–2021年5月26日
| num_teams = 主賽圈:48+8
總數:158+55
| associations = 55
| champion_other = 維拉利爾
| count = 1
| second_other = 曼聯
| matches = 205
| goals = 621
| attendance =
| top_scorer =
博爾哈·馬約拉爾
赫拉德·莫雷諾;}-
優素福·亞澤哲;}-
(各 7 球)
| player =
| prevseason = 2019–20
| nextseason = 2021–22
}}

2020–21年歐霸盃是第 50 屆歐洲足協主辦的次級球會賽事,亦是自本項賽事更名為歐霸盃以來的第 12 屆賽事。

本屆賽事決賽於波蘭格但斯克的格但斯克能源體育場舉行。體育場最初被指定為舉辦2020年歐霸盃決賽,但由於2020年COVID-19大流行而被改到本屆。2020–21年歐霸盃冠軍球隊可獲得2021年歐洲超級盃參賽資格,與2020–21年歐洲冠軍聯賽冠軍角逐錦標。他們亦會自動晉身2021–22年歐洲冠軍聯賽分組賽。

作為衛冕球隊的西維爾,他們以西甲殿軍晉身2020–21年歐洲冠軍聯賽,並打進淘汰賽,因此他們未能衛冕。

參賽席位
一共會有來自 55 個歐洲足協成員國的 213 支球會參與2020–21年歐霸盃,每國參賽席位透過歐洲足協國家聯賽系數排名進行分配:

  • 排名 1–50 位的成員國(列支敦士登除外)會獲得 3 個席位;
  • 排名 51–55 位的成員國會獲得 2 個席位(由本屆賽事開始,排名第 51 位成員國會減少一個席位,而排名第 55 位成員國會增加一個席位);
  • 列支敦士登只有 1 隊參加(列支敦士登於國內只舉辦一項盃賽賽事,沒有舉辦聯賽賽事);
  • 另外,57 隊於2020–21年歐洲冠軍聯賽被淘汰的球隊會轉戰歐霸盃。

協會排名
在本屆歐霸盃賽事中,每國獲得的參賽席位數根據2019年歐洲足協國家聯賽系數決定,這數據根據歐洲各國球會於 2014–15 年至 2018–19 年期間在歐洲賽事的成績來制定。

除了憑本土聯賽成績參賽外,各國還可通過以下方法獲得歐霸盃參賽資格:

  • – 從歐洲冠軍聯賽轉戰的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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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位分佈
下表為預設的入圍名單:

假如歐洲聯賽冠軍盃或歐霸盃冠軍憑本身國內聯賽成績獲得歐霸盃參賽資格,或因歐洲聯賽冠軍盃的入圍名單改變而減少了從歐冠轉戰歐霸盃的球隊,那麼以上之入圍名單會亦會有所更改。任何情況下造成歐霸盃席位懸空,對上一圈中協會排名最高之盃賽冠軍球隊可獲得晉升。

重新分配規則
當一支球隊同時獲得歐洲聯賽冠軍盃和歐霸盃參賽資格,或以多過一個方法獲得歐霸盃參賽資格,便會造成有歐霸盃席位懸空。當有席位懸空時,重新分配規則便會於國家協會內實行:
*當國內盃賽冠軍(被視為該協會中「最高級別」席位,可於較後圈數出戰)同時獲得歐洲聯賽冠軍盃參賽資格,他們的歐霸盃席位便會懸空。因此,該隊所屬的聯賽中排名最高而未能獲得歐洲賽參賽資格的球隊可代替參賽,而原先於該聯賽中已獲得歐霸盃參賽資格的球隊,可以往前提升一個「位置」。
*當國內盃賽冠軍(被視為該協會中「最高級別」席位,可於較後圈數出戰)同時獲得歐霸盃參賽資格,他們以聯賽身份獲得的歐霸盃席位便會懸空。因此,該隊所屬的聯賽中排名最高而未能獲得歐洲賽參賽資格的球隊可代替參賽,而原先於該聯賽中已獲得歐霸盃參賽資格的球隊,亦可能往前提升一個「位置」,按實際情況而行。
*某些協會有預設歐霸盃席位予聯賽盃冠軍或季後附加賽勝方,這些參賽途徑會被視為「最低位置」席位。若聯賽盃冠軍已憑其他途徑獲得歐洲賽參賽資格,這個席位便會由該隊所屬的聯賽中排名最高而未能獲得歐洲賽參賽資格的球隊得到。

參賽球隊
*
CW – 代表盃賽冠軍
*
LC – 代表聯賽盃冠軍
*
Nth – 代表聯賽排名
*
RW – 代表聯賽常規賽冠軍
*
PW – 代表聯賽之季後賽冠軍
*UCL – 從歐洲冠軍聯賽轉戰
**
UCL GS – 代表分組賽第三名
**
UCL PO – 代表附加賽圈負方
**
UCL Q3 – 代表外圍賽第三圈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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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L Q2 – 代表外圍賽第二圈負方
**
UCL Q1 – 代表外圍賽第一圈負方
**
UCL PR – 代表初賽圈負方(F:決賽;SF:準決賽)

  • Abd-:國家協會確定的歐洲冠狀病毒大流行造成賽季中止的聯賽排名;所有團隊都必須根據歐洲聯盟針對冠狀病毒大流行的參賽準則獲得歐洲足聯的批准

註釋

賽程表
本屆賽事之原定賽程如下。除了分組賽抽籤儀式會於摩納哥舉行外,其餘階段的抽籤都會於歐洲足球協會聯盟總部瑞士尼翁舉行:

對於COVID-19的特別規定
由於在歐洲發生COVID-19大流行,因此以下特殊規則適用於排位賽階段和附加賽:

  • 在每次抽籤之前,歐洲足聯將發布與COVID-19大流行相關的已知旅行限制清單。除已發布的限制外,所有團隊都必須通知UEFA。如果某隊沒有這樣做,結果是比賽無法進行,則該隊將被視為不負責任,並喪失比賽資格。
  • 如果主隊所在國家或地區施加的旅行限制阻止客隊進入,則主隊必須提出一個替代場地,允許比賽不受任何限制地進行,否則他們將被視為喪失比賽資格。
  • 如果客隊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出行限制阻止客隊離開或返回,主隊必須提出一個替代場地,允許比賽不受任何限制地進行,否則歐洲足協將決定場地。
  • 如果在平局之後,由主隊或客隊所在國家或地區施加的新限制阻止比賽進行,則認為該國家或地區的球隊喪失比賽資格。
  • 如果任何一支球隊拒絕參加比賽,則視為已喪失比賽資格。如果兩支球隊都拒絕參加比賽或沒有對比賽負起責任,則兩支球隊都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 如果某支球隊的球員及或官員對SARS-CoV-2呈陽性,從而不能在UEFA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參加比賽,則視為他們放棄了比賽。
  • 在所有情況下,兩支球隊都可以在歐洲足協的批准下在客隊所在國家或中立國家進行比賽。歐洲足協擁有最終決定任何比賽場地的權利,或在必要時重新安排比賽的時間。
  • 如果出於任何原因,在歐洲足協設定的截止日期之前未能完成排位賽階段和附加賽,歐洲足協將擁有確定參加小組賽的隊伍的原則。

四個國家(波蘭、匈牙利、希臘和塞浦路斯)提供了中立場比賽,使比賽不受限制地在其體育場進行。

初賽圈
外圍賽圈
外圍賽第一圈
外圍賽第二圈
外圍賽第三圈
附加賽圈
分組賽
A組
B組
C組
D組
E組
F組
G組
H組
I組
J組
K組
L組
淘汰賽
晉級圖
三十二強
十六強
半準決賽
準決賽
決賽
另見

  • 2020–21年歐洲冠軍聯賽
  • 2021年歐洲超級盃

注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www.uefa.com/uefaeuropaleague/index.html UEFA Europa League](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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