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在宥

沈在宥(),字元弢,號巢雲,浙江湖州府長興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沈在宥原名沈永明,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浙江鄉試第七十七名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八年獲授工部虞衡司主事,九年管理盔甲厂,十年丁憂守制,十三年降補詹事府録事,十四年升都察院炤磨,升南礼部主客司主事,升郎中,轉任福建漳州知府,有廉正名聲。當時海盜藉驅除貪污為名掠奪居民,他警告對方切勿侵犯;陞任興泉道參議,獨身上路時病重,對役夫說:「我對漳州人民無德,不要用後事連累。」過境後即卒。

家族
曾祖沈容;祖沈世安,乡饮賓;父沈万鋐,冠带耆宾。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選舉
*同治《長興縣志》·卷二十三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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