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應中(),字正甫,號寧宇,順天府府軍衛籍浙江會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三甲二百六十八名進士。刑部觀政,初授元氏縣知縣,萬曆元年(1573年)调真定縣(今河北正定)知县。任职期间,将真定城由土城改建为砖城,并主修《真定县志》。因事触怒巡抚孫丕揚,想要以贪污罪將他治罪,但因周是张居正门生,只是在萬曆五年(1577年)將他調任湖廣崇陽縣,之後主持编纂《万历戊寅崇陽志》,翌年成书。萬曆六年(1578年),升崇府审理正。八年考察去職。萬曆十九年(1591年),奉旨起为曲沃知县,補直隸曲周縣知縣。不數月,陞河間府同知,連擢山西潞安兵備僉事。復因剛正執法,遭排擠去職。
萬曆三十年(1602年)十二月,再起為湖廣荊南道佥事。三十三年十一月擢光祿少卿,將大用之,竟遭陷搆。三十五年正月因考察调簡,自此無意仕途。晚年德盛禮恭,高壽九十,預告歸期而逝。
著作
著《風憲錄》行於世。
紀念
明末大儒劉宗周撰有,盛讚其體道有得,殆邵雍、周敦頤之流,非近世儒者可比。
事迹
周应中为张居正門生,在张死後力辨云:「臣为张居正门生,素称相知,且受其洗拔,何尝有隙?臣死不敢诬地下。」
家族
曾祖父周玘;祖父周拱;父周珊,母王氏。具庆下。兄允中。弟時中、用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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