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郊区是江苏省南京市一个短暂存在的特殊行政区所使用的称谓,即南京市郊区人民委员会管辖的区域。在人民公社化背景下,这一行政区存在于1958年至1960年间。
南京市人民委员会(即南京市人民政府)在1958年11月,撤销燕子矶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和陵园区的建制。
在三年自然灾害的背景下,1960年9月,为贯彻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撤销大郊区建制。所属人民公社、镇,分别划入六个城区。最终,在1965年,这5个郊区合并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小市镇改属栖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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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郊区是江苏省南京市一个短暂存在的特殊行政区所使用的称谓,即南京市郊区人民委员会管辖的区域。在人民公社化背景下,这一行政区存在于1958年至1960年间。
南京市人民委员会(即南京市人民政府)在1958年11月,撤销燕子矶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和陵园区的建制。
在三年自然灾害的背景下,1960年9月,为贯彻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撤销大郊区建制。所属人民公社、镇,分别划入六个城区。最终,在1965年,这5个郊区合并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小市镇改属栖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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