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孟禎(),字泰符,又字六符,號皖宏,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五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三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分宜縣知縣,將受召入朝廷時,以上繳徵賦不足,遭戶部尚書趙世卿論劾,被削職,僅三天後,百姓的稅全繳清,獲鄒元標與萬國欽等大力誇讚。三十六年(1608年)升廣西道監察御史,奏疏論劾吏部文選司郎中王永光、禮部儀制司郎中張嗣誠、戶科都給事中姚文蔚、吏科都給事中陳治則等攀附權貴而被提拔、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近八十仍未致仕。三十八年(1610年)巡鹽河東。
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四月,怡神殿發生火災,馬孟禎提出建言與警語,但未能受到重視。
萬曆四十年(1612年)二月,吏部左侍郎蕭雲舉協同京察時有包庇的行為,馬孟禎率先上疏論劾,後來談論的人越來越多,蕭雲舉去職。同年巡按山東。
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冬季,考核選拔科道官,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昌運、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等被以言論不合時宜,未能受到認同。馬孟禎為此打抱不平,上疏評論,當時三黨的勢力龐大,馬孟禎遭到忌憚,出為廣東按察司副使,稱病未能赴任。
天啓二年(1622年)起為南京光祿寺少卿,三年(1623年)改太僕寺少卿,同年丁憂。魏忠賢得勢後,監察御史王業浩趁機論劾馬孟禎,五年(1625年)削籍為民,崇禎元年(1628年)起復原職,六年(1633年)卒於官。
相關考證
馬孟禎梁本禎作楨。按進士題名碑錄應為馬孟禎。
性格
馬孟禎與同鄉左光斗友好,撰有《過馬皖公侍御古唐山莊》詩。他少時貧窮,後來有所成就,仍然家無餘財。馬孟禎因曾被戶部尚書趙世卿壓制之事,懷恨在心,成為御史後便立即上疏論劾趙世卿,時人以為其狹隘。
著作
著有《桐城馬太僕奏略》。
家族
曾祖馬憲;祖父馬騑;父馬信延。母李氏。慈侍下。兄孟驊。弟孟重、孟傑、孟祥。
孫馬之瑛,崇禎庚辰進士,官兵部主事;曾孫馬教思,康熙己未進士,官翰林院编修。
延伸阅读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ctext.org/wiki.pl?if=gb&res=964038 《明實錄神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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