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县,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旧县名,江苏省省会。
历史
前身为丹徒县,属江苏省。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政府在江宁县析出南京市,是为中华民国首都。次年(1928年)7月17日,江苏省政府第九十次例会议决,以镇江为江苏省省会,呈报国民政府批准,丹徒县改名镇江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4日,江苏省政府由南京迁往镇江。18日起,全部在镇江办公。
1937年12月,日军驻军镇江开始组织地方維持會。1938年1月10日,成立镇江自治委员会。柳衍斋任委员长、郭志诚任副委员长,另有顾问三人。设总务、行政、司法、教育、财政等机构。5月,柳衍辞职。郭志诚继任。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在1938年3月成立后,其治下的各地自治会陆续改称县公署。8月1日,镇江自治会改为丹徒县公署。1948年10月时,镇江县分为七个区,第一区即城区,直辖13个镇、3个乡。乡区设有6个区,下辖9镇、28乡。
1949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近逼长江北岸。2月5日,江苏省政府移驻苏州城。4月20日,渡江战役开始。22日,守卫镇江江防的国军第四军奉命撤退。镇江县的党政机关逃散。23日,解放军进入镇江县城。随即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袁仲贤任主任,接管镇江县。市镇分设,分别是镇江市和丹徒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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