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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夏天,陈定模在宁德进行房地产开发,与经济学家于光远与原中宣部部长朱厚泽见面后,三人与当地官员召开座谈会,于光远在会上说:“人有三种,一是天才、二是人才、三是蠢才。花大钱办小事是蠢才;花小钱办大事是人才;不花钱办大事是天才。”并称身边的陈定模是“不花钱办大事的天才”。
《南方周末》在2003年10月23日发表了《陈定模布道十年》的文章,其间描述了陈定模在2003年接受中国各地领导邀请访问的密集行程,并评论道:“十多年过去了,当年龙港改革的孤胆英雄,今天仍然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思想资源。”。
争议与调查
土地使用
龙港建设最大的争议是土地的使用:根据1984年龙港开放时的法律法规,土地不得进行买卖。尽管陈定模透过一张规划图纸获得了1.2亿的建设费用,但也给他带来了政治风险。龙港镇开放后的第三个月,就有调查工作组悄悄进驻龙港镇,随后向温州市人大提案称陈定模“毁田建房”,使得陈定模获得领导召见批评,被要求限期整改。
为了使得龙港可以继续发展下去,陈定模开始阅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为自己提供理论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引述威廉·佩蒂的话,说:“土地是财富之母。”恩格斯曾说过:“地租,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陈定模认为“土地有偿使用”是可行的。他根据马克思《资本论》中的“级差地租理论”,对龙港4.1平方公里的土地按照不同地段以“公共设施费”的名义,向进城投资的农民收费。
1987年,《农民日报》极其严厉地批评龙港镇“毁田建房”。当年6月,陈定模邀请该报主编、中国农村问题专家张广友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马家驹等10人来龙港进行对话。专家问:土地怎么能商品化?陈定模则回应称,当下的土地并非真正的国有化,一旦土地划拨给谁,土地接受者实际上拥有了土地,并反问国家得到了什么。他提议用地租的形式确保土地国有化。专家问:是否太过西化、不符合国情?陈定模答,至少在龙港行得通,反问为何城市建设赶不上趟,城市居民为何因走路难、吃水难、上学难而困扰。陈定模指出,城市的土地没有价值,国家没有钱再开发,而龙港的每一寸土地都有价值,并且会因为建设而更贵,正是利用土地出让所得,龙港才能搞市政建设。
198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认可将土地使用权商品化,使得土地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干部建房
1988年,浙江省纪委派人来调查陈定模是否在坊间议论的龙港干部建房问题有不当行为。调查组由省、市、县三级纪委60多人组成,并且设立了检举箱。陈定模被捕的谣言也随之而来,甚至于陈定模的亲友前来都不敢说是来找陈定模的,要在办公室前先张望观察一下。调查组在龙港蹲点了7个月,审计局则查账3个多月,最终得出结论称:“老陈工作是有成效的,在群众中威望是很高的,我们没有发现有经济问题……”
这一结论引起陈定模的不满。结果公布后不久,有中央领导视察,陈定模就把整他的事、整他的人和盘托出,他说:“多数人看,少数人干,个别人还捣蛋,看的管干的,捣蛋的告干的,组织上查干的,结果?大家都不想干。”他的说法引起了中央领导的愤慨和随行高级官员的尴尬和紧张。陈定模说,其爱人在此期间对其十分信任,认为他不存在廉洁问题,给予了他极大的精神支持。
大办丧事
1989年12月底,陈定模81岁的母亲去世,他虑及自己在龙港的地位,公布讣告:遵照先母遗嘱,丧事简办,谢绝送礼。他还将来送花圈的人记录在册,有186个花圈,其中150个为私人赠送。但调查组称有260个花圈,并称有专人守候数花圈。陈定模之兄陈定汉在出殡游行期间给陈定模戴上的表示戴孝的草绳圈也被视为党员干部“封建迷信”的证据。于是,陈定模因为“无视上级三令五申,为其母丧事大操大办”被撤职,被迫离职。
参见
- 龙港市,1980年代陈定模主政期间建立的城市
** 经济发达镇及相关镇改市的改革
- 温州模式,改革开放中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
注释
参考资料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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