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会

所藏青岛市商会木印]]
青岛市商会,曾用名青岛华商商务总会青岛总商会,为青岛市清末及民国时期的华商商会组织。成立于1910年,1920年代后影响力逐渐扩大,1930年代极盛时期因其影响力仅次于青岛市政府而一度被称为“二衙门”,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逐渐衰落,1949年解散。

历史
商会的建立与初期发展
议事厅前合影,前排左六为时任总理傅炳昭]]
青岛华商商务总会成立前,胶澳总督府曾于1902年组建青岛中华商务公局,以辅佐总督府处理华人事宜,会址设于天后宫,实行董事制,设董事12人,规定其中山东籍6人、外省籍3人、洋行买办3人。

1910年,原青岛中华商务公局撤销,青岛华商商务总会经胶澳总督府批准、依照清政府1904年颁布的《商会简明章程》成立,同时公布《青岛华商商务总会便宜章程》22条和《青岛华商总会附条》6条,转呈清政府农工商部备案。该会章程称其宗旨为“联络商情、维持商业、开通商智”,规定在青岛依法经商营业的中国商人可自愿入会,同时规定其各项事务须遵照清政府及胶澳总督府章程,总理、协理的人选及商务报告等须由总督府核准方可向清政府禀报。,改组为青岛总商会,并第一次以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由32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江苏江都籍商人丁敬臣出任会长,黄县籍商人成兰圃任副会长,由日本陆军青岛守备军司令部核准后转呈农商部备案。1918年商会会长改选时,丁敬臣因与当时统治青岛的日本当局关系不佳而落选,改由成兰圃(时任东莱银行总经理)任会长。

青岛主权交接期间其他事务,商会亦多有所参与、协助。北洋政府正式接收青岛前,日本治安机构提前放弃本职,趁中国警力不足时故意造成治安混乱的局面。土匪孙百万等于此时受日本人唆使进入青岛市区,商会会长隋石卿等人曾与之谈判交涉,对其劝说、招抚。11月30日,隋石卿与青岛接收监视专员茅少甫在天津路东华旅社被孙百万部属绑架,经时任山东省省长熊炳琦派代表谈判后于12月10日被释放,青岛主权亦于同日顺利交接。

1925年五卅运动期间,隋石卿曾作为商会会长参与罢工工人与日本商人之间的调停。5月30日五卅惨案发生后,商会曾参与罢市及英日经济绝交活动。但隋石卿态度消极,又与7月29日《青岛公民报》主笔胡信之被张宗昌下令枪决一事有牵连,影响恶劣,导致其1927年商会改选时落选,由掖县人宋雨亭接任。宋雨亭闻讯后,以商会主席名义召集青岛商界部分人士及律师公会、银行公会、新闻记者公会等团体,成立“青岛市各界挽留沈市长市民联合会”,宣布一致挽留沈鸿烈,并电请行政院及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表示挽留。7月8日,宋雨亭等召集各团体140个、民众十余万人,在齐燕会馆召开市民大会决议坚决挽留沈鸿烈。7月17日夜,沈鸿烈离开青岛避居威海,宋雨亭率挽留联合会主席团20余人赴威海“攀辕挽留”。经蒋介石、韩复榘等人劝说,沈鸿烈于21日回青复职。此事后,沈鸿烈对青岛市商会更加倚重,一面对商会进行宏观性政治指导与行政干预,一面最大限度地给予商会合法自由,以充分发挥其作用。;1930年与1933年先后参与筹备开设青岛国货陈列馆与青岛国货公司,1927年9月救济“现德丸”船难幸存难民及遇难者家属,1931年组织义演救济江淮大水灾民,以及为贫民施棺、抚恤殉职警员遗族等。

抗战时期的衰落
(当时改名为山东路)游行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左侧悬挂五色旗处为当时被伪青岛治安维持会占用的商会会址,1938年1月]]
1937年七七事变后,商会职员多因战乱离职。1938年1月日军第二次占领青岛后曾计划重组青岛商会,但宋雨亭、隋石卿、刘子山等前商会要员及青岛商界巨头多隐居不出或避居他处,原商会常务委员柳文廷得知自己被指定为商会会长后便托病离青

解放战争时期及最终消亡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9月中旬,李先良率青岛保安总队接收青岛市,并正式接任青岛市市长。时品三因抗战末期曾资助李先良部,又积极招待国军、协助接收,得以留任会长。9月28日,时品三发布商会会令,宣布恢复青岛市商会名称,并将原特别市商会统制、配给两科制改为秘书室、总务科、商工科、调查科“一室三科”制。10月1日,社会部公布《收复地区人民团体总登记办法》,因根据该办法及1942年《收复地区人民团体调整办法》,商会应由地方政府组织委员会进行接收、整理,时品三于10月5日致函市政府,称现商会组织“系敌伪所育成……实有整新之必要”,但李先良对商会现状似为满意,故未明确予以批示。,其后又有国民党中央委员葛覃赴青岛任副市长、社会局局长兼青岛市党部主任委员,对李先良形成极大牵制,另有宪兵第十一团驻青岛奉命抓捕汉奸。同时商会方面,时品三为迎合市政府,向商会会员征收各种名目繁多的款项,导致会员不满,而市政府又认为商会征税缴费不力。商会下属的各同业公会又因日本控制时期积弊未改而矛盾丛生,一系列状况导致商会威信大跌,时品三迫于压力于同年12月隐退。12月23日,商会董监事联席会议决议李德卿暂任代会长(一说1923年、1931年,中山路72、74号现为市南区文物保护单位。

相关条目
*青岛三江会馆
*青岛广东会馆
*青岛齐燕会馆
*青岛银行同业公会
*青岛日本商工会议所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http://qdsq.qingdao.gov.cn/szfz_86/slqdsz_86/syz_86/fl_86/202204/t20220414_5491451.shtml 青岛市志·商业志·附录二 青岛华商商务总会便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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