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文

卓文,CMG(,),英國殖民地官員,1929年至1936年出任助理輔政司(1930年改稱首席助理輔政司),任內曾多次署任輔政司兼行政定例局兩局當然官守議員。

卓文於1904年以官學生身份來港,曾任助理田土官、新界警察裁判官、助理華民政務司、出入口監督總監、潔淨局總監、理民官等職務。1925年省港大罷工爆發,卓文曾多次參與廣東政府談判以採取措施平定罷工。在助理輔政司(及首席助理輔政司任內),他曾處理香港食水短缺問題,以及與皇家空軍磋商皇家空軍飛機庫事宜。

早年生涯
卓文1881年8月20日出生於英國布里斯托,父親占士·法蘭西斯·威廉·卓文(James Francis William Tratman)是一位商人,其祖上占士·卓文(James Tratman,1740年-1846年)是船舶供應商卓文兄弟公司(Tratman Bros.)的創辦人。卓文是為家中的長子,另有弟弟阿諾·威摩·卓文(Arnold Wigmore Tratman)和法蘭西斯·域陀·卓文(Francis Victor Tratman),但兩人均於一戰中陣亡;而另一位弟弟埃德加·京士利·卓文(Edgar Kingsley Tratman,1899年-1978年)是一位牙醫,曾經擔任星加坡英皇愛德華七世醫學院牙醫學院院長,後憑獎學金負笈牛津大學大學學院。在學期間,他曾在古典學中取得一等獎,最後在1904年以文學士資格畢業。他於1907年通過最後一份廣東話考試,之後旋即被調派至北約理民府任助理田土官。同年,卓文獲委任為田土法庭成員,更一度署任新界警察裁判司一職,到1914年9月始被擢升為首席助理華民政務司。除此之外,煙草條例於新界始行實施。此外,基於以往的數據不準確而變得毫無參考價值,卓文決定不再整理1917年7月1日的出入口數據,而設定一套新制度處理出入口數據。同年他被調回潔淨局任潔淨局總監一職。兩次潔淨局總監任內,卓文曾處理供水問題,例如於1914年探討開發蒸餾系統,為香港提供更多飲用水,更探討使用石水渠水源的可能性。另外,卓文曾處理社區霍亂和天花爆發,為市民提供疫苗接種;又發起滅鼠運動,從源頭抑壓鼠疫。卓文又關注殮葬問題,聯同潔淨局成員制定火葬附例,是為1914年火葬條例的雛形。

1920年,卓文署理庫務司,兼任孤兒寡婦撫恤金董事;但署任完畢後調至北約理民府任北約理民官兼小錢債法庭法官。1922年他再度署任庫務司。1924年,卓文卸任北約理民官職務,改任南約理民官,同時署理庫務司一職,更於同年10月第三度擔任潔淨局總監一職。

1925年,卓文再一次調至華民政務司署。任內,港督司徒拔因其熟悉華文、華人文化,及富有行政經驗之故,派遣他處理省港大罷工,與廣東政府斡旋。除了外交工作,卓文亦負責媒體審查,包括大氣電波及報紙審查。他曾控告華僑日報記者,指其沒有將其撰寫、關於國民革命軍東征的新聞交至華民政務司署作審查。 到金文泰就任總督時,亦和卓文、署理輔政司夏理德、律政司金培源等人商討局勢。之後宋子文來港與金文泰討論有關罷委會要求的細節,卓文亦有陪同談判。

助理輔政司
1926年,卓文署任助理輔政司(Assistant Colonial Secretary)一職,兼任定例局秘書。到1929年更正式擔任助理輔政司,其職稱於1930年改為首席助理輔政司(Principal Assistant Colonial Secretary)。另外,1929年至1935年間,卓文曾六度署理輔政司。任內,他曾參與不同決策。1929年,適逢香港遇上大旱,他曾於定例局表示食水短缺會惡化省港大罷工所帶來的經濟問題。就著食水短缺問題,卓文亦於1933年提出數項措施,包括將資金投放在香港仔河谷供水計劃(Aberdeen Valley Water Scheme)、以及開展城門水塘第二期工程,加高城門水塘主壩。1933年,皇家空軍計劃興建皇家空軍飛機庫作啟德機場的民用飛機庫。卓文和皇家空軍商討劃界事宜,又共同達成協定,指香港政府不會對其收取任何租金,並對其提供資助,最終飛機庫於1934年落成。1936年,卓文因病辭去首席助理輔政司一職,結束其近32年殖民地生涯。

晚年生涯
退休後,卓文長居德文郡,至1953年9月13日去世,終年72歲。遺體被送回家鄉布里斯托安葬。

個人生活
卓文1923年1月12日迎娶露比·茂羅·法瑪(Ruby E. Mallory-Farmer)為妻,兩人婚禮於聖約翰座堂舉行時,輔政司施勳伉儷、華民政務司夏理德等人皆有到場慶賀。卓文夫人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曾是反對蓄婢會一員。卓文的興趣包括釣魚和打獵。

榮譽

  • 聖米迦勒及聖喬治同袍勳章 (1930年)

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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