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殺人案

黃麟凱殺人案,是臺北時間2013年10月1日16時,位於臺灣新北市三重區,現役軍人黃麟凱殺害前女友及她的母親一起犯下之情殺事件。2024年,憲法法庭受理由黃麟凱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釋憲案。2025年1月16日22時許,黃麟凱槍決伏法。

當事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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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3" | 被害人(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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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當時年齡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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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品智||19歲||黃麟凱前女友,為周美雀小女兒,家中排行老四,與老三為雙胞胎,與兇嫌同高中,畢業後考入中國文化大學、第34條、第237條條文。)後,首件由普通法院審理現役軍人涉及的刑事案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經偵查終結,以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名起訴。

審判
{| class="wikitable"
|+
!width="5%" rowspan="3" |審級
!width="10%" rowspan="3" |承審機關

判決日期
!width="10%" rowspan="3" |承審法官
!width="10%" rowspan="3" |辯護律師

!width="40%" colspan="4" |判決結果
!width="25%" rowspan="3"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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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30%" colspan="3" |起訴罪名
!width="10%" rowspan="2" |合併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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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th="10%" |殺人罪

!width="10%" |強制性交殺人罪

!width="10%" |侵入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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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

2015年3月3日
|劉景宜
黃志中
方鴻愷
|郭曉丰
李岳洋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有期徒刑10個月
| rowspan="2"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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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
|台灣高等法院

2015年9月8日
|葉騰瑞
莊明彰
陳芃宇
| rowspan="2" |林彥苹
| colspan="3" |駁回(同一審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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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
|最高法院

2016年3月23日
|邵燕玲
徐昌錦
段景榕
林英志
王復生
| colspan="2" |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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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判決,理由為應確認是否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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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一審
|台灣高等法院

2017年1月11日
|高玉舜
劉方慈
汪怡君
|林俊宏
黃致豪
| colspan="2" rowspan="2" |駁回(同一審判決)
| rowspan="2" |N/A
| rowspan="2"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三審
|最高法院
。2024年,憲法法庭受理由黃麟凱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釋憲案。

各方反應
*:肯定政府執行死刑,主張政府應正視民意,確認所有死刑犯司法程序完備後應依法執行,以彰顯司法正義,還給被害人家屬公道。立委吳宗憲則希望將來面對其他死刑犯也採取一樣的態度,千萬別拿執行死刑,當挽救民調或者司法信任度,施政上問題,拿人命、死刑交換打誰的臉。
*: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認為外界的揣測沒有必要。
*:立委張啟楷質疑綠營是否因政治危機,選擇在敏感時機執行死刑拯救民調。
参見

  • 五股箱屍案(1976年)
  • 杜漢成(1995年)
  • 洪曉慧事件(1998年)
  • 王鸿伟(2000年)
  • 張彥文情殺案(2014年)
  • 台大潑酸事件(2017年)
  • 潘曉穎命案(2018年);主犯:陈同佳
  • 臺灣戰後時期死刑犯列表

参考资料
註解
來源
司法案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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