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置業計劃()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於1998年所推行的其中一項置業資助計劃。該計劃主要協助受「整體重建計劃」影響而須遷置的居民購入新建公共屋邨。但是,由於反應並不熱烈,此計劃於2001年後終止。
推行目的
*重建置業計劃旨在為受各種重建計劃(包括已列入整體重建計劃的徙置區、政府廉租屋,以及被清拆的平房區)影響的居民提供自置居所的機會,以取代遷入指定接收屋邨單位。
具體機制
*重建置業計劃屋苑選址以鄰近即將重建屋邨(或位於重建中屋邨的指定樓宇)為主要考慮,並可以是居屋、由出租公屋轉作居屋樓宇或私人參建居屋(但實際操作上,除愛蝶灣外均由出租公屋轉作居屋樓宇),而入伙日期與遷出限期相若,方便居民原區安置。
*與另一個同期推出的資助房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一樣,居民購買單位後均可獲合共港幣162,000元按揭補助金(單身拆遷戶獲發金額為家庭拆遷戶一半;而正繳交市值租金的準業主則不獲津貼),分六年發放。
*除首兩個屋苑外,每次均與居屋一併銷售,只限已列入重建屋邨/平房區的居民申請(部分屋苑則限制只有特定屋邨/平房區重建戶,才有優先認購資格),並依目標清拆日期判斷優先資格(分為第一及第二優先);若相關屋苑未獲足額認購,才會撥入同期或接續的居屋期數出售。
*若計劃反應熱烈,房委會保留權利將鄰近指定樓宇、即將建成的出租公屋大廈亦撥入此計劃出售。
推出屋苑
1998年
*1998年9月推出,推出何文田冠暉苑(由何文田邨出租公屋轉為此計劃下出售居屋,並預留靜文樓撥入計劃內出售,但因反應並不熱烈,最後沒有加推),只供山谷道邨、何文田邨廉租屋大廈及紅磡邨居民申請。由於冠暉苑銷售錄得足額認購,沒有單位撥歸隨後發售的居屋第20期甲。及後,政府於居屋20期甲,按照重建置業計劃條款推出樂富康強苑,優先供即將拆卸屋邨及平房區居民申請。
1999年
*1999年8月連同居屋第21期甲推出,推出何文田冠熹苑,資格與冠暉苑相同。由於此期銷售未錄得足額認購,其他單位撥入居屋21期甲。及後,政府再按重建置業計劃條款,在居屋21期甲推出天頌苑頌棋及頌畫閣,優先供即將拆卸屋邨及平房區居民住戶申請。
2000年
*2000年連同居屋第22期甲推出,推出筲箕灣愛蝶灣,優先供北角邨居民申請。
2001年
*2001年連同居屋第23期甲推出,推出荔枝角荔欣苑,優先供即將拆卸屋邨及平房區居民,以及蝴蝶谷新村居民申請,其次為已列入重建、但當時未發出拆卸通知屋邨的居民。
規劃好但沒有推出過的屋苑
*柴灣興翠苑(今稱興華(一)邨興翠樓)
*黃大仙黃大仙上邨啟善樓
*觀塘秀茂坪邨秀賢及秀程樓
*大角咀海富苑海寧閣(改於可租可買計劃出售)
參見
*香港公共房屋紀錄列表
*香港資助出售房屋列表
*香港私人屋苑列表
*香港公共屋邨列表
*居者有其屋計劃
*租者置其屋計劃
*綠表置居計劃
*市區改善計劃
*住宅發售計劃
*可租可買計劃
*夾心階層住屋計劃
*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僅有美樂花園)
*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
*新加坡組屋
*澳門經濟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適用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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