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出藍色「顏色水」]]
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notetag|name=水炮車便宜了|警方本來計劃斥資2700萬港元購入該三輛水炮車,不過根據政府物流服務署網上資料顯示,三輛水炮車的造價為1659萬港元,即較最初的原預算便宜了接近40%。。
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舉行,當日水炮車首次出動,並曾兩度射水,分別欲嘗試清除障礙物(但不成功)及驅散示威者。警方也被人权观察等組織指以水炮車噴射使皮膚灼痛的化學劑,車輛採用平治生產的卡車底盤,並由法國的特殊車輛廠商裝配車身及裝備。《自由西方媒體》()引述法國新聞媒體《CNews》報導,法國媒體曾於2019年6月向當地一家供應特殊車輛的企業“軍械控股”()查詢,該企業的首席執行官弗雷德里克·路易()在受訪時證實,轄下的車輛製造商埃松保安()在2016年收到來自香港的訂單,為香港警方製造三輛配備水炮的防暴車輛,這份合約總值200萬歐元,這三輛水炮車亦已經付運。
路面測試及示範
2019年7月30日,水炮車正式進行路面測試。水炮車在當日早上於車頭及車尾掛上「路面測試」,在粉嶺警察行動基地內兜圈試車,其後駛出基地,於青山公路試路,惟未有試射水,水炮被綠色布包裹。水炮車下午1時35分及下午3時,兩度沿青山公路駛往粉嶺公路,途經古洞、新田,最後在錦繡花園附近折返粉嶺機動部隊行動基地進行路試。水炮車全程車速平均約每小時40公里。車輛噴出的水柱,有不同的模式及用途,包括不同射程、噴灑或水柱噴法等。除噴水外,水炮車也可噴射混有顏料或催淚煙的水劑,另亦可噴射泡沫。車內也設有空氣過濾系統,以防止有毒氣體滲入車身。水炮車亦配置話音廣播系統,可向示威者發出警方的勸喻、警告或其他訊息。水炮車的左右車頂各有360度攝錄鏡頭
由於水炮車水缸容量為6,500公升,惟僅車頂兩支水炮,便要每分鐘最少能射出1,200公升水,故英国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盧覺強曾估計,水缸內的水在三分鐘內即會耗盡,並預計水炮車出勤時要一直接駁街井補給水資源。。31日,金鐘一帶爆發警民衝突,警方第二度出動水炮車,並三次發射水炮,其中兩次更發射藍色水劑,乃首度以水炮車發射藍色的「顏色水」,其間曾向天噴灑,以及使用水柱模式。10月20日,警方在處理當日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示威時,使用水炮車向沒有示威者的九龍清真寺兩度發射藍色催淚水劑,使清真寺被「染藍」,而在寺外的人都被射中,其中部分人更需要前往醫院驗傷;事件引起多方對警方做法的批評
使用規定及效果
使用規定
根據警方提供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用於2019年5月7日針對水炮車的討論的討論文件,水炮車在有需要時用以驅散使用暴力衝擊的示威人士,或制止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為,並在為達至以上目的時,在示威人士與警察之間製造安全距離,減少示威者和警察因正面衝突而受傷的機會。不低於總警司階級的現場指揮人員可因應相關實際現場情況請求調配水炮車。香港的人权組織和民主派對水炮車的威力存在質疑,並引述外國報道,指水炮車會致傷,要求警方公開使用水炮車指引,惟警方拒絕。時任警察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在2019年8月12日向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議員示範水炮車的功力時則表示,任何人在受水炮車攻擊後,會感到不舒服,並會被弄濕。
配合顏色水劑使用
警方亦在水炮車發射的水炮加入顏色水劑,以辨別示威者。在8月31日金鐘一帶的警民衝突中,警方首度以水炮車發射藍色水劑。會上,建制派議員何君堯發表了一些爭議性言論,包括稱相信警方未用前一定會裝滿水,用的時候一定會對準,若時任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在現場,就會對準些,否則「拿一枝水槍來清洗旁邊的街道?那當然是不對的{{notetag|原文為「攞支水槍嚟射旁邊洗街,梗係唔啱啦嘛」,屬於粤语口語。。他也稱用水炮車勝於用大炮車,並反問「難道用機關槍嗎?{{notetag|原文為「唔通用機關槍呀?」,屬於粤语口語。。
拒絕公開使用指引
2018年5月,首輛水炮車到港。6月,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向保安局提出質詢。保安局的書面回覆指,其餘兩輛水炮車預計最早將於當月內付運。答覆亦指,警方正草擬有關使用水炮車的指引及培訓計劃,並會安排車輛製造商為人員培訓及示範,警察機動部隊會負責相關人手訓練及編排。雖然仍是草擬指引階段,不過就會否有關使用守則及操作指引,保安局就以屬行動細節及涉警方戰術部署,表明拒絕公開。毛孟靜對此譴責,稱政府視水砲車為秘密武器,是將警方及市民放於對立位置,而使用守則欠透明度,令港人不安。
2019年5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警方引入水炮車一事。民主黨議員鄺俊宇質詢保安局時,批評討論文件沒有披露水炮車射水時可製造出多大水壓,若有人被射中會否致盲,「有醫生提到直接射眼部可致盲。」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若有需時使用水炮車時,壓力會由小至大,「會集中(射向)下肢,而不是身體其他部分。」在鄺俊宇追問之下,區志光指出,警方使用設備時有戰略考慮,每一個裝備到底如何使用,在什麼情況下使用,與現場環境考慮有關,「警方無打算公布(水炮)車的水壓,若有人掌握到,會針對警方戰略或有其他措施,減弱了警方使用裝備效能。」區志光再補充,水炮車用途主要將人群隔開,沒有正面回應警方的水炮車直接射中眼部會否導致失明。另一民主派議員區諾軒指出,其他國家規定水炮車的指引,包括與人群距離至少10米才可使用水炮車以及有絕對需要下才使用,但警方沒有公開指引。區志光則簡單回應,稱購買水炮車讓警方行動多一個選項,大大減低警方、暴動份子受傷情況,或兩群敵對份子的受傷情況,只會在大範圍、嚴重公眾騷亂情況下才使用;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則批評警方故意淡化水炮車威力。民建聯議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則認為日後警方人群管理多了一個選項是好事。2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等人於早上約11時到達九龍清真寺,全程逗留約25分鐘。其後清真寺首席教長穆罕默德·阿沙德()等人向傳媒表示林鄭月娥及警方已就事件作出真誠道歉,解釋是水炮車「誤中」清真寺。不過,後來《香港經濟日報》發現水炮車內的大屏幕清楚顯示測距儀及紅色準星,而警員可透過控制桿轉移不同角度和目標,並推翻警方聲稱向清真寺「誤發」藍色催淚水柱的說法。
混入化學劑
綠色和平在2019年10月對警方以水炮車發射的「顏色水」進行化驗,並在24日表示初步化驗結果顯示「顏色水」至少含有色素以及黏合劑,但仍未能完全分析所有成份。綠色和平推測,「顏色水」有機會含有包含天竺葵酸香蘭基酰胺()的有害催淚溶液,或另外兩種催淚性有毒化合物苯酰甲基氯()與鄰-氯代苯亞甲基丙二腈()。《香港01》曾向警方查詢有有關事宜,惟警方發言人避答。人權觀察亞洲主管布萊德·亞當斯()在2019年12月評論國際專家組集體辭職離開監警會一事時,提及到警方使用水炮車噴射有害化學劑。他指,水炮車在國際上只使用清水及僅作驅散之用,從未聽聞其他國家的警察會用水炮噴射使皮膚灼痛的化學劑,並對於警方將傷害皮膚的化學劑混入水炮發射感到震驚及憂慮。亞當斯稱:「水炮車目的不是傷害人,而是用作驅散,對吧?在水中加入相信有毒性、會傷害皮膚的化學劑,究竟有何目的?」他質疑警方故意混入有毒化學劑,並提出必須就藍色水劑的成份進行測試。
其他
2016年3月,社交網站Facebook流傳一張水炮車在香港的相片。該水炮車的車頭掛上香港俗稱「T牌」的試車牌照,車身全為藍色,車頂及車頭位置共設有3支水炮,外型跟香港警方招標文件的設計草圖甚相似,並令網民以為警方的水炮車已付運抵港。不過消息指,該輛水炮車並非香港警方使用,其真正買家是澳門治安警察局,仅是过境香港葵涌貨櫃碼頭时在香港短暫停留,但仍需申請「T牌」。消息又指,香港警方購買水炮車的招標在當年2月26日截標,目前還在審閱各承建商的標書,至4月至5月才會批標,故暫不會有水炮車到港測試。警方其後亦在Facebook留言謂「(即使經)網購(訂購)都沒有那麽快(送貨)!招標過程仍在進行⋯⋯{{notetag|原文為「網購都冇咁快啦!招標過程仲進行緊呀⋯⋯」,屬於粤语口語。。澳門治安警察局的水炮車為其特警隊所轄,平時用於驅散滋事份子,而在颱風山竹吹襲澳門期間,澳門治安警察廳則一度使用水炮清洗西灣大橋下層,以儘快恢復通車。
同年5月,社交平台Facebook傳出警方接收香港消防處的「泵車」作水炮車用,並引起網民關注,有指該做法屬於「侮辱消防車」。警方發言人稱,警務處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從消防處接收一輛退役消防車,警方現階段利用該車進行研究及訓練等用途。該車原本是消防處的「泵車」,警務處接收後,會給予機動部隊、反恐特勤隊等訓練之用,以訓練應對災難、生化事故、恐襲等時,如何配合消防處行動。該「泵車」並非外界所猜測為仿製水炮車,其外型和性能與擬購的水炮車都相距太遠,只會於訓練時模擬消防車灑水救火。經警方改裝的「泵車」除顏色有所不同外,於所有車窗外,以至車頭燈上都裝上鐵網,以防止玻璃被打破。
參見
*香港警察車輛
*水砲
**防暴水炮
*防暴
*催淚彈
*胡椒球彈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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