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省份乃1963年至1983年期間的一級利比亞分區,一共有十個省份。
有關分區系統在1963年4月27日起生效。1969年9月1日利比亚绿色革命之後的1970年,當局重整行政區劃,給予地方官員更多權力實施中央政府的政策,並重新命名10個省份和重新劃分它們的邊界。1975年2月,利比亞政府頒布法律,廢除省份和相關專門機構。不過省份制度繼續實行:
#貝達省 (1983年前)
1971年,貝達省被命名為绿山省
胡姆斯省 (1983年前)
奧巴里省 (1983年前)
扎維耶省 (1983年前)
班加西省 (1983年前)
德爾納省 (1983年前)
西山省 (1983年前)
1970年,西山省被命名為盖尔扬
米蘇拉塔省 (1983年前)
塞卜哈省 (1983年前)
的黎波里省 (1983年前)
行政區劃重組
1973年,利比亞以人口普查為由將國家分成46個區域(Baladiyat)。1983年,省份制度被區域制度取代,十個省份不復存在。
參考文獻
參見
- 利比亚行政区划
*利比亞省份 (1963年前)
外部連結
- [http://lcweb2.loc.gov/frd/cs/libya/ly00_06a.pdf 利比亞十個省份地圖], Area Handbook for Libya, United States Library of Con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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