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文(),汉族,安徽巢湖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治人物。
生平
1985年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现吉林大学)地质系地质矿产调查专业。历任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区域地质调查队技术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安徽省迪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安徽省地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安徽地建(集团)公司迪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行政事务管理处副主任,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勘查工程管理处处长,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经营管理处处长等职。
2007年任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年在合肥工业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1年任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4年任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11月,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安徽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李从文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经查,李从文在安徽省地矿局任职期间共贪污款项近人民幣1200万元,受贿人民幣230余万元。2019年7月18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从文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幣130万元;李從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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