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银和沈长平案

沈长银()和沈长平(),是中華人民共和国的连环杀手和食人者,他们在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期间杀害11名性工作者并吃掉她们的肝脏。他们获得李春玲和另外三名女性的帮助。

谋杀
2003年6月,沈氏兄弟开始在中国甘肃兰州杀死性工作者。第一个受害者是姚芳,他们把她引诱到一所房子里绑起来。强迫她提供银行账户密码后勒死并肢解她。

2003年11月下旬,沈氏兄弟用与姚芳相同的方式抢劫李春玲;然而,李春玲提出给他们带来更多受害者时,他们决定不杀她。几天后,李春玲给他们带来一个女人,沈氏兄弟抢劫她,李春玲杀死该受害者,并取出了受害者的肾脏,用硫酸烧毁尸体然后将尸体冲进马桶。该受害者是性工作者。沈氏兄弟承认抢劫并杀害11名妇女。他们在兰州的汽车配件生意失败后赔钱,因此策划谋杀。沈长银还承认在1999年河南南吴谋杀一名男子,兄弟在2000年逃亡。

沈氏兄弟和李春玲于2005年9月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6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另外三名女性共犯被判处3至20年有期徒刑。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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