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亡人員

武裝親衛隊成員,1944年6月19日攝於法國北部]]
傷亡人員(),於軍隊之中,是指任職於軍隊之人員、戰鬥人員或非戰鬥人員,由於幾種情況而無法履行職責,包含死亡、受傷、生病、被俘或逃兵。

對於平民而言,傷亡人員是指被殺害、受傷或喪失能力的人;“傷亡人員”一詞通常用於描述由於暴力事件或災難造成的大規模死亡和傷害。它有時被誤解為“死亡”,但受到非致命傷亦被歸類在傷亡人員裡。

作為軍事術語
“傷亡人員”一詞使用於軍事,是指人員於執勤時陣亡、染病致死、受傷致殘、因心理創傷失能、被俘、逃兵或於任務中失蹤,但不包含符合前述狀況卻仍可進行戰鬥之人員。任何傷亡人員都不再適合進行立即性之戰鬥或戰役,因此,這是戰鬥中的主要考量因素。

至少自1513年以來,“傷亡人員”一詞已被用於軍事中。

北約定義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於以下幾種傷亡人員給予定義:

;傷亡人員: 於人事上,任何由於被宣布死亡、受傷、生病、被拘留、被俘或失蹤而脫離其所屬單位之人員。

;戰鬥傷亡人員: 任何由於敵對行動、持續之戰鬥及相關行動或戰鬥任務往返而造成的任何傷亡。

;醫療傷亡人員: 於人事上,任何因戰傷或在戰鬥區內患病而感染之人員,以及任何於醫療場所治療或休養超過一天之人員。
“戰鬥醫療傷亡人員”和“非戰鬥醫療傷亡人員”之間存在區別。前者是指因戰鬥造成之醫療傷亡人員;後者是指是指非因戰鬥造成之醫療傷亡人員。

;任務中失蹤: 通常描述於戰鬥行動中失蹤之人員。他們有可能是已陣亡、受傷、被俘或逃兵。

;任務中受傷: ]]通常描述因敵對勢力行動而受傷之人員。

發生率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04年世界衛生報告,因故意(包括戰爭、暴力和自殺)導致之死亡人數估計佔全體死亡人數2.8%;在同一份報告中,因過失導致之死亡人數估計佔全體死亡人數的6.2%。

另見
*2002年致死原因及所占比例列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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