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凱

{{Infobox_officeholder
| name =-{于}-凱
| image = Portrait photo of Yu Kai.jpg
| image_size = 250px
| Sex = 男
| Native place = 山東省萊陽縣
| date of birth = 1927年10月14日
| date of death =
| place of birth = 山東省萊陽縣
| nationality =
| party = (1939年-)
| educate =

  • 山東省黨政幹部學校(畢業)
  • 山東省立第六聯合中學(肄業)
  • 平度中學(肄業)
  • 浙江省嘉興青年中學(畢業)
  • 台灣大學歷史系(肄業)

| past =

  • 山東省保安十八旅 兒童團
  • 山東省保安十八旅政工隊 副隊長
  • 平度中學附設小學 教務主任
  • 山東從軍青年總隊 1944
  • 青年軍步兵第631團
  • 青年軍憲兵教導第3團
  • 中國共產黨中央社會部台灣小組

}}
-{于}-凱(),中國共產黨員,中國共產黨中央社會部在台組織成員,1952年12月2日槍決于台北川端橋南端刑場,戰後青年軍復員,-{于}-凱在浙江省嘉興青年中學畢業後,前往臺灣就讀於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以下簡稱「臺大歷史系」)。,又介紹國防部第三廳第一組中校參謀蘇藝林(其妻為-{于}-凱小學同學)與組織接觸,同時招募同系學生張慶、物理學系學生姜民權,組織學運小組,策動校內學運,並協助情報傳遞。,經調查局人員搜出,重要文件為中國共產黨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之兩項指示與九大任務,主要是蒐集海陸空軍情報,策反將領陣前起義、動搖正取官吏加入、成立武裝和登陸接應點等。-{于}-非與蘇藝林銜接關係,並恢復蘇藝林同學孫玉林黨籍,透過孫玉林經營泰豐米廠為資金來源,並指示由林振成、簡桂生印製偽鈔擾亂金融秩序,發展武裝基地。

1949年,-{于}-非潛逃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1950年月6日,國語日報的地下組織被揭發,-{于}-凱等105人被捕,導致蕭明華等35人被判處死刑,姜民權、胡連昇等75人於1951年6月遭判有期徒刑10年至15年不等;其中不乏無端牽連者如洪世鼎與孕妻朱瑜因參加-{于}-非授課的「心理學班」而被認定「參加叛亂組織」,其子洪維健因此成為土城生教所中「台灣最小的政治犯」。

-{于}-凱「自新」並協助獄方工作,供出宮樹桐、宋立卿、王甲寰、王詩品為蘇藝林在廣東陸大時吸收,來台後聯繫接觸加入組織,葛仲卿吸收遲紹春、李勉、王孝敏,李國萃為張敏生在青島時組織上級,來台躲藏於王恕銘台南住處,陳詩俊與-{于}-凱化名單線聯繫,受保密局釣魚後落網,梁鍾濬受同學-{于}-非吸收,指示其接近孫立人司令官,以及-{于}-凱指示蘇爾挺獲釋後繼續發展組織,接洽陳正宸、林天庶等。造成宮樹桐、宋立卿、葛仲卿、遲紹春、李國萃、陳詩俊、梁鍾濬、蘇爾挺等人先後被判處死刑。蘇藝林、-{于}-凱、路齊書皆在運作汙點證人,-{于}-凱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未有績效」等由,在1952年將他判處死刑槍決,後被葬於六張犁亂葬崗。。

平反
2018年12月7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三字第1075300145A號函文,公告受難者黃藻儒君等1505人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其中(40)安潔字第 436 號,有關-{于}-凱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有罪判決暨其刑及沒收之宣告正式撤銷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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