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仲廉(),湖南宜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是全国首位高级人民法院女院长。她还担任过浙江省党委书记、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等职务。她于文化大革命中遭迫害致死,至1978年被平反昭雪。
生平
建国前
1908年12月6日,吴仲廉于中国湖南省宜章县出生,后就读于宜章县城女子学校、湖南省立衡阳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并在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吴仲廉参与了朱德、陈毅等人领导的湘南起义,抵达井冈山后成为红四军的一名干事。吴仲廉后作为毛泽东的书记员,参加了古田会议,并负责抄写了古田会议决议。
1934年10月,因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红军决定进行长征。吴仲廉时为中央党校教员,她跟随红一方面军最终抵达陕北根据地。她于1936年10月随西路军西渡黄河,时任职务红九军政治部科长。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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