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惠州专线大巴碰刮事件,又称6·23惠州特大交通事故,是一系列于2009年6月23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的交通肇事的合称,当中包括一起致命交通肇事。当日18时31分至18时38分之间,惠州市诚通运输有限公司889线车长李国清驾驶一台车牌号为“粤L·36217”的889线公交车,沿该线的正常运营路线冲撞沿途车辆,致4人死亡、11人受伤、28辆机动车及2辆非机动车受损,并造成逾人民币56萬元的经济损失。惠州警方在当日18时38分拦截肇事车辆,并逮捕肇事车长;该车长于事发后两日,即6月25日17时被惠州市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
背景
肇事车长
肇事车长李国清,男性,1963年4月27日出生,湖北省老河口市人。2001年,其在一次与他人打架时被砖块砸伤头部,造成脑震荡;此后,其曾因借车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将借车者砍伤。其在与运通公司及诚通公司的第一个合约期内有7次交通违法纪录(包含4次超速、1次超载、1次违反禁令标志及1次违反灯号)和3次事故纪录(包括2次一般交通事故及1次压坏加油机零部件),但诚通公司仍在其第一个合约期到期后同意与之续约。诚通公司的其余职员在接受传媒采访时,称该车长性格内向、脾气暴躁,与同事间关系不佳,亦常被乘客投诉。
2009年6月22日,李国清因身体不适而再向车队告假数日,并获车队批准。但在事发当日16时30分许,车队队长致电李国清,要求其顶替另一名车长的班,遭李国清拒绝。车队队长之后再次致电李,要求其必须替班;李才勉强答应该要求,并带齐各类上岗证件至惠州火车站广场等候,直至18时24分许才等到其需要驾驶的车辆(即肇事车辆)进站。该路线曾由惠州市运通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而在2008年7月23日,运通公司将该线转交至新成立的诚通公司经营
惠州市公安局接到民众拨打110报警后,即部署沿途交巡警拦截肇事车辆。第一宗事故发生后,有巡警驾驶警用摩托车试图拦截肇事车辆,但未成功。该次发布会由该局分管交通警察支队的副局长主持。
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2009年6月25日下午17时30分,惠州市公安局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该次发布会仍由该局分管刑事警察支队的副局长蔡榕阳主持,通报肇事车长李国清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于当日下午17时被正式批准逮捕的消息,亦指出肇事的“粤L·36217”号公交车各项性能正常,情况均比较稳定,有三人需住院。11月27日,该所出具鉴定结果,指李虽然有头颅外伤史及反常言行,但没有足够证据可证明其案发时有精神障碍,但该请求未获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纳。
12月10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事件。30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国清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国清则当庭表示上诉,其妻子黄文姐亦对传媒称“我拿我生命担保,我老公确确实实有病”。
心理健康问题
该次事件亦引发了公众对客运行业从业员心理健康状况的关注。2009年6月25日,《新快报》刊载评论文章,指出对该类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不应只强调对相关人员行为的规范,更应重视对令人保持心理健康的环境之建设。此外,惠州市安颖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蔡宋华则认为肇事车长有攻击性人格倾向,且对社会存在不满情绪。
6月30日至7月1日,惠州市有关部门召集包括涉事的诚通公司在内的20余间道路客运业者,对客运行业从业员进行大规模心理危机干预。当中,心理咨询师对接受该次心理干预的诚通公司车长进行问卷调查,初步结果指该司车长的心理压力以工作压力及人际交往压力为主。《东江时报》亦对惠州市区的公交车及专线车车长进行随机调查,结果显示有八成六的车长指其所属公司从未安排心理辅导
此外,有网民建议公共交通业者应当重视客运行业从业员心理健康建设,并改善从业人员待遇。而在该次整治行动开始后,已有业者改“基本工资+提成”模式为“两班工作制+计时工资”模式,并对超时工作车长发放超时工资,但不鼓励车长加班、顶班。由于该举使得车长每月平均工资有较大幅度提高,故受到车长的欢迎。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 [http://www.huizhou.cn/zt2009/traffic_accident09/ 6·23惠州专线大巴碰刮事件于今日惠州网的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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