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原名美国海关法院(United States Customs Court)、前身為評估員總會(Board of General Appraisers),是依照美国宪法第三条创立的法庭。1980年海关法院法把原有的美国海关法院替换为了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法院由九名在任法官,以及资深法官。法院位于纽约市,但可以在其他地方,包括外国开庭审理案件。

历史
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设立了隶属于美国财政部的准司法行政机构——「評估員總會」(Board of General Appraisers)。该委员会由总统任命的九名委员组成,负责审查美国海关官员关于进口货物应缴关税金额的决定。 尽管许多美国参议院议员因克莱因是女性、并且质疑其是否具备正式法律培训和司法经验而反对提名,但她获得了全国女律师协会主席凯瑟琳·派克(Katherine Pike)及许多女性社团成员的强烈支持。克莱因最终于1928年5月25日获得参议院确认,次日获得任命,并于6月5日在克利夫兰联邦大楼宣誓就职。

1956年7月14日,美国国会将美国海关法院升格为《憲法》第三条法庭(Article III tribunal),其司法权限和程序未作更改。 1970年的《海关法院法》对法院的程序进行了部分修改;1980年,《海关法院法》进一步扩展了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及补救权能,并将其更名为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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