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佺臺

李佺臺(),字仲方,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中福建乡试第三名舉人,次年(1607年)聯捷進士,獲授直隸鎮江教授,遷國子助教,戶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外任廣東南韶參議,平定銅鼓嶂和九連山的流寇;再轉雲南按察使,平反普名聲羅織的冤獄。

家族
曾祖李濬。祖父李楠,监生。父李應先,知州。母鄭氏,継母王氏。具庆下。弟佺堯。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乾隆《泉州府志》·卷三十五·選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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