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字為之,號見可,四川順慶府西充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兆是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四川鄉試舉人,二年(1622年)與兄長李完同登壬戌科進士,授林縣知縣,調安陽縣知縣,陞吏部稽勳司主事,改驗封司主事、考功司主事,陞稽勳司員外郎、文選司郎中,因忤逆周延儒改光祿寺少卿,崇禎十五年(1642年)任山西鄉試同考官,陞右通政。他在任內刻苦警戒自己,在朝議收民田稅時力陳此事不便民眾,使朝廷中止計劃。临终之际赋诗四首,有“数茎短发留残顶,一片荒碑勒本朝”之句,呼子映庚曰:尔父负国恩,无以见先皇帝,即死勿厚敛我,青衣免冠,俾得待罪地下,勿违吾言。乃瞑目,享年五十七歲。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光緒《西充縣志》·卷七·選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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