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檢控署

加拿大檢控署(,簡稱;,簡稱)为加拿大司法部的一个下屬部門,根据《刑事檢控專員法令》(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Act)于2006年12月12日建立, 总部位于安大略省渥太華。

加拿大檢控署為加拿大政府承擔檢控刑事罪行的任務,並通過加拿大檢察總長對加拿大國會負責。代表官方(加拿大君主)提起刑事檢控本是加拿大檢察總長的職責,但他大部分的檢控職能已下放給檢控署。作為一個聯邦機構,加拿大檢控署只對加拿大境内联邦級別的案件提出訴訟。

刑事檢控專員(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現任為Kathleen Roussel)監管檢控署的日常運作,並對加拿大檢察總長負責。檢察總長通常会推薦一位資深刑事法律大律師擔任刑事檢控專員,由加拿大總督正式任命。

责任
加拿大檢控署的主要任務是对属于联邦管辖的罪行提起刑事诉讼,例如涉及《入息税法令》(Income Tax Act)、《渔业法令》(Fisheries Act)、《工商稅法令》(Excise Act)、《關稅法令》(Customs Act)、《加拿大选举法令》(Canada Elections Act)、《加拿大环境保护法令》(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 )和《竞争法令》(Competition Act)等的罪行。

檢控署也处理国内违反《受管制藥物與物質法令》(Controlled Drugs and Substances Act)的案件;魁北克省和新不伦瑞克省有例外,在那里,只有由皇家加拿大騎警(RCMP)发起的非法药物案件才由檢控署呈堂给法院。 政府財政委员会主席白諤德(John Baird)最先提出《刑事檢控專員法令》,并于2006年12月12日获得御准。 《刑事檢控專員法令》的理据由法律与政府科的華富勞(Wade Riordan Raaflaub)於2006年3月2日撰写。

歷任刑事檢控專員

  • 桑德斯(Brian J. Saunders,2008至2017年,2006至2008年署理)
  • 羅塞爾(Kathleen Roussel,2017年至今)

參見

  • 檢控官 (加拿大)

*官方檢控辦事處 (加拿大)
*官方檢控辦事處 (安大略省)
*英格蘭及威爾斯皇家檢控署

  • 刑事檢控科

外部链接
*加拿大檢控署[http://www.ppsc-sppc.gc.ca/ 官方網站]

参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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