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安行(),字澹持,號淡星(或号澹石),湖廣襄陽府襄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劉安行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湖广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進士,吏部觀政,授浙江蕭山知縣,天啓三年(1623年)調登封知縣,四年本省同考,五年調嵩縣知縣,在任內恩惠愛民;朝廷下令建立魏忠賢生祠,他与知州王嘉賓堅拒執行,說:「我為楚人,若如此,身後無臉見楊大洪於九泉之下。」
崇祯元年(1628年)行取工科给事中,六月巡视太仓银库。三年丁憂歸。崇禎五年九月起复,任吏科給事中。
家族
曾祖劉元瑞。祖父劉啓誠。父劉曰枚。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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