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學

法律大學(),又稱法學大學。原稱法律學院(),是英國的一所營利性私立大學,在英國很多城市有校區,主要教授法律類課程。該大學成立於1962年,現在是英國最大的法學院。

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學院於1975年獲得皇家特許狀,註冊為慈善機構。但在2012年,在獲得大學資格之前,其教育和培訓業務被剝離並註冊為一家私人有限公司,即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學院有限公司,後來更名為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大學有限公司。該學院於2006年獲得學位授予權,並於2012年更名為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大學(ULaw),成為英國第一所獲得大學資格的營利性教育機構。。

根據1975年皇家特許狀,該慈善機構繼續保持法人資格,並更名為法律教育基金會。 2012年,該機構獲得大學地位並更名為法律大學(The University of Law)。不久之後,法律學院有限公司(The College of Law Limited)被蒙塔古私募股權公司(Montagu Private Equity)收購。三年後,蒙塔古將該公司出售給了其現任所有者——總部位於荷蘭的環球大學系統公司(Global University Systems)。

該大學在英國設有18個校區,分別位於伯明罕、布里斯托、切斯特、埃格姆、艾克希特、赫爾、利茲、利物浦、倫敦(布魯姆斯伯里和穆爾蓋特校區)、曼徹斯特、紐卡斯爾、諾維奇、諾丁漢、牛津、謝菲爾德、南安普敦和雷丁。此外,該大學還在香港、柏林(GISMA商學院)和歐洲應用科學大學(漢堡校區)設有國際分校,並擁有線上校區。

著名校友
法律大學的著名校友有

  • 馬道立——前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時法律大學仍為法律學院 (College of London)。在伯明翰大學獲得LLB後,馬道立在法律大學完成法律職業培訓部分 Bar Final Part 2,相當於如今的 BPC Bar Practice Course。
  • 簡世德——現任倫敦市市長,於1993年在法律大學完成律師協會最終考試 Law Society Finals(相當於LPC法律實務課程)。
  • 林作——香港網紅,於2012年在法律大學完成取得法律深造文憑 GDL Graduate Diploma in Law (PGDL Postgraduate Diploma in Law 的前身)。

參考文獻
外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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