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維新

金維新(),本名金公趾,字初麟,永昌府保山縣人,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金維新是永曆八年(1654年)的舉人,個性忠信有謀略,跟隨李定國軍隊,獲授中書舍人。他曾從容地說服李定國,斥責孫可望等同董卓、曹操,而其等同諸葛亮。李定國大為感動,說:「我不奢望成為孔明,只自勉為關羽、張飛、姜維而已。」於是李定國洗心革面,盡忠王室。次年李定國駐守南寧,軍隊疲弱,孫可望命令總兵張明志攻擊;他聯同曹延生進言:「張明志兵多,卻都是主帥舊部下,怎會互相敵對?若以奇兵從背後偷襲,對方意料不到就會驚潰。我軍乘勝前往安龍,迎接永曆帝到雲南,這樣大勢在我軍,孫可望無可奈何,名利兼收。」李定國聽從二人建議。

永曆十年(1656年),高勣與鄔昌琦、裴廷謨、許紹亮等人彈劾李定國,永曆帝命杖打各人一百五十次並除名,金維新勸說李定國:「高勣、鄔昌琦等人是有罪,但不可以讓朝廷蒙上殺害諫官的污名。」於是李定國聯同劉文秀解救他們恢復官職,之後他獲督理晉王軍事。永曆十三年(1659年),南明軍隊在炎遮河戰敗,朝廷商議入四川,李定國同意並宣示中外。當初王有德用一千五百兩銀賣走愛妾,被王自奇搶劫,王自奇死後妾侍屬於他;王有德哭著向李定國請求讓他歸還妾侍,李定國優待他,他不歸還,不久不得已才歸還。其時王有德鎮守建昌,他忌憚其而不敢前往;到達楚雄,他和馬吉翔苦勸李定國往永昌,不可為就入緬甸。李定國猶豫,他再說:「四川勳鎮林立,殿下以敗軍到袁宗第、郝永忠巢穴,還能讓他們聽殿下指揮嗎?恢復荊襄後,能確保朝廷不再封他們為王,與殿下並立嗎?」因此李定國決定到永昌,金維新跟隨永曆帝到猛緬,他的財物都被士兵搶奪,很快李定國為了一些小嫌隙杖殺他。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
*《爝火錄》·卷二十六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