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前即支援前线、或称支前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以上各政府逐步撤销支前办公事室。目前,仅福建省因处台海对峙前线,军事上长期高压,成为全国唯一保留省、市、县三级支前机构的省份。2016年时,福建省三级支前机构在福建全省已建立了69个支前物资供应站,主要为解放军进行应急物资的常态化、规范化保障。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后,保障范围由陆军扩大至其他兵种,并出台了《福建省支前物资供应站建设情况检查验收评分细则》。
具体政策
以华东地区为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实施的政策包括:
一、征粮政策:每亩借粮不超过10斤,人均土地不足1亩者不借,以减少人民负担;
二、民工动员办法:军烈属中只有一个男性劳动力、或患有伤病、学校教职员等可以免征;正在赶生产期的工人可以缓征,也可以雇人代替;
三、制定民工供给标准和办法:《关于淮海战役中运河、汽车、火车运粮的总结》记载,“小车运输费按百里百斤13%提成;船运运输费用按百里百斤3%提成;汽车运输费按百里百斤17%提成;火车运输费按百里百斤2%提成。”支前人员每日可领取3-5斤粮食,一些蔬菜,还发放香烟、棉衣、棉帽等实物和车油费、修理费、擦枪费、理发费、医药费、负伤费、埋葬费等各种补贴,鼓励多劳多得,激发民工的积极性;
四、设立民站,为支前民工提供饮食、休息、住宿、医疗等基本服务;
五、实行代耕制度,缓解支前与生产的矛盾,自愿结合成互助小组,或由村干部帮助民工家属完成耕种等生产任务;
六、制定参扩军奖励办法,设立“参军英雄”、“扩军模范”,其中妻子送丈夫上战场者,评为一等扩军模范;
七、制定民工抚恤办法:对于牺牲者,发给棺材一口供安葬,同时给家属发米作为抚恤;负伤残疾者称荣誉民,享受荣誉军人同等优待,亦每月发米,并给本人或家属安排工作。
在管理上,同样有奖励和惩罚措施,给多劳多得者以荣誉,华东地区的民工中,立特等功的197名,立一等功的4646名,立二、三等功的90982名;对消极怠工者采取批评、警告、大会反省、记过等处理措施,助其改正错误。此外在支前的空闲时间,注重对民工的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国家局势、扫盲识字、学习读写。
注释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