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廷謨

裴廷謨(),字嘉言,福州府閩縣人,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裴廷謨是吳貞毓的岳父,擔任戶部員外郎;永曆八年(1654年)爆發十八人之獄,他被孫可望擒獲,遭拷打到斷臂,後來得釋,陞任儀制郎中。兩年後(1656年)他和高勣、鄔昌琦、許紹亮上疏勸告李定國、劉文秀不要和馬吉翔過分來往,遭永曆帝杖打一百五十次,並除名;不久李定國在金維新勸諫下聯同劉文秀解救他們,才能恢復官職。

永曆十二年(1658年)三月,裴廷謨和許紹亮、金簡、周官接連疏劾馬吉翔,未獲理會,後來他和鄔昌琦一同在咒水之難遇害。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傳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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