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7年因770號法令而顯著上升;其後隨著民眾逐漸適應並尋找規避法令的方法,出生率逐步下降。法令廢除後,出生率繼續走低。]]
770號法令(),正式名稱為《1966年10月1日第770號法令——關於規範終止妊娠的規定》(),是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於1966年頒布的一項限制墮胎的法令。該法令由尼古拉·壽西斯古執政時期的發布,目的在於提高出生率、促進人口增長,屬於壽西斯古政權生育主義人口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770號法令禁止一般情況下的終止妊娠,只允許在少數情況下例外實施,例如懷孕危及女性生命、父母一方患有會遺傳的嚴重疾病或患有會導致嚴重先天畸形的疾病、孕婦有嚴重身心或感官障礙、孕婦達到一定年齡、已生育一定數量子女,或懷孕由強姦、亂倫造成等。法令頒布後,羅馬尼亞出生率在短期內大幅上升,形成被稱為「法令之子」()的一代人。
然而,這項強制性人口政策並未帶來穩定的長期人口增長,反而引發嚴重的公共衛生和社會問題。多項公共衛生與社會史研究認為,770號法令與羅馬尼亞此後較高的孕產婦死亡率、不安全墮胎、兒童遺棄與國營兒童機構擴張等現象有關。在法令實施期間,一些女性在無法取得合法墮胎服務的情況下尋求地下或非醫療方式終止妊娠,導致嚴重健康風險。研究者也指出,該政策對不同社會階層女性的影響並不相同:較有資源者較可能透過社會關係、醫療診斷或其他途徑規避限制,而較貧困或缺乏資源者承受的健康與法律風險更高。
1989年羅馬尼亞革命後,新成立的救國陣線委員會於同年12月26日廢除770號法令及相關限制。法令廢除後,羅馬尼亞墮胎率短期內急劇上升,其後隨著現代避孕方法和家庭計劃服務的普及而下降。不過,法令的歷史遺產仍在羅馬尼亞社會記憶、醫療信任、人口結構與當代生育健康政策討論中持續發揮影響。
在當代羅馬尼亞,墮胎在法律上於懷孕14週內可依要求施行,並在特定醫療情況下允許較晚期限的終止妊娠。然而,一些倡議組織、媒體和人權團體指出,服務可及性、醫生良心拒絕、費用、性教育不足及反墮胎組織活動等因素仍對實際取得服務構成障礙。
詞源
在羅馬尼亞語中,「decret」意為「法令」。民間和學術討論中常以「」稱呼770號法令生效後出生的人口世代,該詞為「decret」的指小詞形式,常被譯為「法令之子」。此稱呼通常指1960年代末至1970年代出生、直接受該政策導致的嬰兒潮影響的一代。這一稱呼既標示了他們特殊的出生背景,也反映了羅馬尼亞社會對共產主義時期生育政策的複雜記憶。
背景與頒布
。其政權將人口增長視為國家發展、勞動力擴張和國力提升的重要目標之一。]]
羅馬尼亞關於墮胎的法律可追溯至19世紀。1865年的刑法典已將墮胎列為懲罰對象;1937年的刑法典進一步規定,除特定醫療條件外,實施墮胎構成犯罪。1957年,羅馬尼亞頒布第463號法令,允許在婦女要求下終止妊娠,使羅馬尼亞成為當時東歐墮胎政策較為寬鬆的國家之一。由於現代避孕用品和相關知識並不普及,墮胎在此後一段時期內成為主要節育方式之一。
1950年代至1960年代,隨著工業化、城市化和女性勞動參與增加,羅馬尼亞出生率逐漸下降。1966年,該國總和生育率降至約1.9,低於世代更替水平。壽西斯古政權將人口下降視為國家發展計劃的障礙,並把人口增長與工業化、軍事能力、勞動力供給和國家實力相聯繫。羅馬尼亞共產黨曾設定提高總人口的政策目標,包括將人口推向2500萬乃至3000萬。
1966年10月1日,羅馬尼亞國務委員會頒布770號法令。法令序言稱,終止妊娠對女性健康具有嚴重後果,並損害出生率與自然人口增長。法令第1條規定「終止妊娠被禁止」;第2條則列舉若干例外情況。法令最初允許墮胎的情況包括:
- 懷孕危及女性生命,且無法透過其他方式消除危險;
- 父母一方患有會遺傳的嚴重疾病,或患有會導致嚴重先天畸形的疾病;
- 孕婦有嚴重身體、精神或感官障礙;
- 孕婦年齡超過45歲;
- 孕婦已生育四名子女並由其撫養;
- 懷孕由強姦或亂倫造成。
法令還規定,符合例外情況的墮胎原則上只能在懷孕前三個月進行;在危及生命的嚴重病理情況下,可延長至六個月。手術須由婦產科醫生在專科醫療機構中施行,並由地方醫療委員會授權。
此後,法令經過數次修改。1972年,第53號法令將年齡例外從45歲降至40歲。1985年,第411號法令又將年齡門檻調回45歲,並將已生育子女數量的條件提高至五名。1985年的修改常被視為壽西斯古政權在出生率再次下降後重新收緊生育政策的一部分。
執行與社會控制
770號法令的實施不僅依靠醫療制度,也涉及警察、檢察官和秘密警察等國家機構。研究者指出,法令建立了一套圍繞女性懷孕、流產與醫療行為的監控機制。一些研究和回憶材料將這些制度稱為對女性身體的國家化管理,亦有媒體和研究者以「法令守護者」形容參與執法與監控的警察、檢察官、醫務人員和秘密警察網絡。
根據法令第6條,在緊急情況下如需立即終止妊娠,醫生必須在手術前,或在不可能事先通知時於手術後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檢察官;檢察官再根據法醫意見和其他資料判定該醫療干預是否必要。這一規定使醫療判斷與刑事調查緊密相連,也使醫生在處理流產與併發症病例時面臨法律風險。
一些研究和回憶材料提到,育齡婦女在工作場所或醫療機構接受定期婦科檢查,用以監測懷孕情況。這些做法在部分描述中被稱為「月經警察」式監控,但具體執行方式因地區、單位與時期而異。在部分工作場所和醫療單位,婦女懷孕後可能受到持續追蹤,直至分娩。
歷史學家弗洛林·索瓦雷(Florin Soare)根據秘密警察檔案指出,執行方式在不同時期有所變化。法令初期,內政部文件曾記錄一些濫權情況,例如警察根據匿名信息將女性帶往醫療委員會檢查是否懷孕或是否墮胎。內政部後來一度要求警察不得擅自將女性帶去檢查懷孕狀態,並要求相關行動獲得警察局長批准。
1970年代後,隨著出生率回落,國家機關對非法墮胎的態度轉趨強硬。1973年的一項內政部行動計劃要求加強對非法墮胎的調查,並要求「立即清除」在查辦違法行為時的縱容或寬容。該計劃要求在醫院、產科、婦產科部門以及女性勞動者較多的單位收集資訊,並徵集醫療系統內部的訊息來源。1974年,相關實施細則進一步擴大,警察和檢察機關代表被納入判斷墮胎合法性的程序中。
根據索瓦雷整理的資料,1967年至1973年間,羅馬尼亞有6,350人因與非法墮胎相關的案件被起訴,其中包括83名醫生和187名其他醫療工作者。1974年,在內政部加強查辦非法墮胎的秘密行動計劃之後,被起訴人數約增至2,060人。同年,羅馬尼亞全國舉行245場有關違反反墮胎法的公開審判,這些審判也被用作國家宣傳,以塑造反對非法墮胎的公共輿論。
1984年後,隨著出生率再次下降,政府再次強調提高出生率,並擴大對醫療單位與女性集中的工作場所的監督。1984年的一項秘密行動計劃要求監控所有醫療單位,包括沒有婦產科的醫療機構,以及女性員工占多數的工作單位。1985年後,隨著第411號法令提高合法墮胎門檻,執法壓力進一步加重。
秘密警察檔案顯示,醫療工作者、退休醫生、醫學生、藥劑師、護士和其他人員可能被徵募為訊息來源。1985年,克盧日縣秘密警察在「衛生」問題上報告有72名線人和13名合作者,其中包括54名醫生;1984年,蒂米什縣秘密警察也報告其資訊來源包括醫生、護士和藥劑師。這些制度使醫療救治、刑事司法和政治監控在生育問題上相互交織。
在官方宣傳層面,壽西斯古政權將母職塑造成社會主義女性的光榮使命和愛國責任。壽西斯古在1986年的一次演說中稱,對家庭和女性而言,沒有比為國家撫養更多孩子更崇高、更光榮的責任。學者指出,這類話語將個人的性與生育選擇納入國家人口目標之中,並與塑造服從於社會主義國家的「新人」()理念相連。
770號法令也應置於羅馬尼亞國家社會主義的性別政治中理解。共產主義政權在官方話語中宣稱推動婦女解放,並鼓勵女性進入勞動、教育、體育和政治等公共領域;例如,1980年代女性曾占議會席次約三分之一,但研究者指出,這種代表性多屬數量與宣傳層面,實際決策權仍主要掌握在男性黨國菁英手中。體育領域也被塑造成展示社會主義性別平等的場所,女子運動員的成就常被用來象徵國家現代化與婦女解放。然而,這種官方平等話語與生育政策形成矛盾:女性一方面被要求作為勞動者參與社會主義建設,另一方面又被國家要求承擔生育和家庭再生產責任。
直接影響
出生率變化
770號法令頒布後,羅馬尼亞出生率在短期內顯著上升。研究顯示,總和生育率從1966年的約1.9升至1967年的約3.7。這一變化使1967年前後出生人口顯著增加,形成後來被稱為「法令之子」的人口世代。
不過,出生率的上升並未長期維持。到1970年代初,出生率已明顯回落。根據蓋爾·克利格曼(Gail Kligman)的研究,生育率雖在1967年升至3.7,但到1973年已下降至約2.4,接近法令頒布前水平。學者通常將這一趨勢解釋為家庭和個人逐漸適應法律限制、尋找規避途徑,以及政府政策未能改變家庭經濟條件和生育意願等多重因素的結果。
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
公共衛生研究普遍將770號法令與羅馬尼亞孕產婦死亡率上升相聯繫。法令實施前,羅馬尼亞孕產婦死亡率與其他東歐國家大致相近;法令實施後,與墮胎相關的死亡增加,使孕產婦死亡率遠高於周邊國家。研究者將羅馬尼亞視為限制墮胎導致不安全墮胎和孕產婦死亡增加的重要案例。
1989年壽西斯古政權倒台前,官方統計顯示約有一萬名女性死於不安全墮胎;一些研究和倡議組織認為實際人數可能更高。法令也與新生兒健康指標變化相關。研究指出,1967年至1968年間,嬰兒死亡率從每千名活產46.6人增至59.5人,低出生體重嬰兒比例亦上升。
不安全墮胎
由於合法墮胎途徑受限,一些女性轉向非正式或地下方式終止妊娠。相關研究描述,常見方式包括尋求無資質人員幫助、使用非醫療器械或物品,以及透過賄賂或偽造醫療理由取得手術。經濟條件較好、居住在城市或具有社會關係的女性較可能取得非法避孕用品、私人醫療協助或偽造診斷;貧困、農村或缺乏資源的女性則更可能暴露於危險方法和刑事調查之中。
研究與回憶材料記錄了女性使用各種非醫療方法引產的情形,包括由無醫療資格者操作、使用銳器或其他物品、使用藥物、化學液體或其他危險方式試圖引發流產。這些方式可能導致大出血、感染、敗血症、子宮損傷、腹膜炎、不孕或死亡。
有關社會主義布加勒斯特住宅空間的研究也指出,770號法令使家庭空間本身成為生育政治的一部分。建築史學者尤利婭·斯塔蒂卡(Iulia Stătică)認為,壽西斯古時期的大規模住宅建設、城市系統化與生育政策共同構成了對身體和家庭的治理;在日常生活層面,小型公寓廚房既是照料家庭的空間,也可能成為秘密墮胎發生的場所。她引用的口述材料描述,廚房因接近水源和火源、便於消毒而常被選作地下墮胎地點,這使社會主義住宅中原本被設計為現代家庭生活核心的空間,也承載了國家生育控制下的恐懼與創傷。
秘密警察檔案和醫生訪談資料記錄了一些與執行法令相關的個案。例如,1987年扎勒烏一名35歲女性因嚴重出血入院,被診斷為即將流產。根據後來發現的秘密警察檔案,醫療處置被推遲,以取得關於可能墮胎行為的陳述;檔案記載,雖然病人健康狀況惡化,且已存在手術理由,但因她未承認被指控的行為,手術並未施行。該女性在數日後死亡。法醫報告後來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其曾引產。該女性已有五名子女,按照後來的法律條件本可符合合法墮胎例外。
克利格曼的研究也記錄了醫生對類似情境的回憶:在懷疑非法墮胎的病例中,檢察官可能到病床旁要求垂危女性供出施術者,並以救治作為交換條件。這類個案常被研究者用來說明,在法令實施過程中,醫療救治、刑事調查和政治壓力之間可能發生衝突。
隨著執法加劇,非法墮胎的醫療風險也發生變化。一些醫生回憶,1970年代早期入院的女性多為較輕出血,短暫住院後離開;到1980年代,更多女性因感染、嚴重併發症和晚期病理狀態入院,因為越來越多人不再能接觸具備醫療資格的施術者。因此,鎮壓和告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使女性轉向更危險的非醫療途徑。
長期影響
兒童遺棄與國營兒童機構
770號法令與後來羅馬尼亞國營兒童機構中兒童人數增加常被研究者聯繫起來。由於部分家庭無力撫養非預期出生的孩子,許多兒童被送入國營機構。這些兒童中不少並非父母雙亡的孤兒,而是因貧困、家庭壓力、殘障或家庭破裂等原因被遺棄或交由國家照料的「」。
在壽西斯古時期,國家鼓勵生育,但並未提供足以支撐大量家庭撫養非預期子女的社會支持。研究者指出,在某些家庭中,「國家想要孩子,就讓國家撫養」成為一種無奈回應。這一政策後果在1989年後逐漸被國際社會看到,羅馬尼亞兒童機構的惡劣狀況成為後共產主義早期最受關注的人道議題之一。
1989年後,羅馬尼亞兒童機構的狀況受到國際關注。相關報導和研究指出,部分機構存在人手不足、物資匱乏、營養不足、醫療不足和照護不足等問題。包括「」在內的研究發現,長期機構化養育與兒童認知、情緒、行為和神經發育方面的不利結果有關。研究也發現,在機構中成長的兒童往往面臨較低的智力測驗分數、學業成就不佳、情緒依附困難和行為問題等風險。
經濟學家安德烈婭·米特魯特(Andreea Mitrut)和弗朗索瓦-夏爾·沃爾夫(François-Charles Wolff)根據1997年收容機構普查數據研究指出,1989年墮胎合法化後,兒童被遺棄的比例顯著下降。該研究估計,墮胎合法化使每10,000名新生兒中的棄養人數減少約4人。這一結果被用來說明,當女性和家庭能夠避免非意願生育時,兒童進入國營收容機構的風險會降低。
「法令之子」的社會經濟結果
經濟學家克里斯蒂安·波普-埃萊切斯(Cristian Pop-Eleches)利用1992年人口普查數據研究了770號法令對1967年出生世代的長期影響。該研究發現,從整體平均看,1967年出生世代在教育和勞動市場表現上似乎優於相鄰世代。但研究進一步指出,這一結果主要由「構成效應」(composition effect)造成:法令使原本可合法墮胎的部分較高教育和城市家庭婦女生育,從而提高了該世代的平均家庭背景。
在控制家庭背景後,該研究發現,非意願出生與較差的長期發展結果相關。換言之,從平均數看,「法令之子」似乎有較好表現,但這並不表示強制生育對個體發展有益;相反,當排除家庭背景差異後,非意願出生本身與較不利的教育和社會經濟結果相關。
後續研究也探討了「法令之子」世代在健康、勞動市場和宏觀經濟方面的影響。例如,多齊(Gergely Dóczy)的研究指出,法令後出生世代在部分勞動市場和健康指標上存在不利結果,包括較高的失業風險、退出勞動市場的可能性,以及吸菸和身心健康方面的負面指標。另有宏觀經濟研究認為,770號法令可能對家庭消費、政府支出和人均產出造成長期影響。
隨著1960年代末出生的龐大世代接近退休年齡,部分經濟和政策討論也將的壓力與該人口結構變化聯繫起來。2025年,有關私人養老金提取規則的改革討論中,媒體報導提到約200萬名在共產主義時期墮胎限制下出生的人將在2030年前後陸續退休,這被視為養老金制度壓力來源之一。
公共衛生遺產
770號法令的公共衛生影響主要體現在不安全墮胎、孕產婦死亡和對婦科醫療的長期不信任等方面。2024年一項關於羅馬尼亞乙型肝炎病毒和丁型肝炎病毒流行病學的前瞻性研究,在風險因素調查中將「不當條件下的墮胎」列為可能暴露史之一,並指出1966年至1989年間墮胎受限背景下的非安全墮胎實踐,可能增加病毒傳播風險。
與1989年革命的關聯討論
有學者和作家曾將770號法令形成的人口世代與1989年羅馬尼亞革命聯繫起來。史蒂芬·李維特和在《蘋果橘子經濟學》及相關著作中提出,非意願出生的孩子長大後可能更容易出現社會不穩定因素,並將「法令之子」與1989年反對壽西斯古政權的社會動員相聯繫。支持這一觀點者指出,1989年時最年長的「法令之子」約22歲,正處於參與街頭抗議和社會運動的年齡段。
這一解釋並非學界共識。部分研究者認為,1989年革命的原因包括經濟困境、政治高壓、秘密警察體制、個人崇拜、東歐共產政權連鎖崩潰和國際環境變化等多重因素,不能簡化為單一人口政策的結果。不過,一些研究仍認為,770號法令等高度干預私人生活的政策加劇了社會不滿,是理解壽西斯古政權晚期社會壓力的一項背景因素。
廢除與後共產主義時期
法律廢除與墮胎率變化
1989年12月革命後,新成立的救國陣線委員會於1989年12月26日通過第1號法令,廢除770號法令及其他與限制生育相關的法令。這一決定常被視為後共產主義羅馬尼亞最早且最具象徵意義的法律變革之一。
墮胎合法化後,羅馬尼亞墮胎數在1990年急劇上升,達到近100萬例,高於當年活產數。公共衛生研究指出,這一短期高峰反映了長期被壓抑的避孕和墮胎需求,也反映出後共產主義初期現代避孕用品、避孕知識和家庭計劃服務尚未充分普及。
此後,隨著避孕服務、家庭計劃和生育健康信息逐步改善,墮胎率長期下降。研究者指出,後共產主義初期仍有許多女性將墮胎視為主要節育方式,這與共產主義時期避孕服務不足、性健康信息匱乏和社會習慣延續有關。
2004年由、世界衛生組織及其他機構共同進行的戰略評估指出,1989年後依要求墮胎雖已合法且相對易得,但仍長期作為主要節育方式之一。評估認為,這與避孕服務品質和可及性不足、術後避孕諮詢薄弱、醫生執行墮胎可獲收入而提供避孕服務缺乏相應誘因,以及共產主義時期嚴厲生育主義政策留下的「墮胎文化」有關。該評估建議發展國家墮胎照護標準、改善術前術後諮詢、推廣真空吸引術和藥物墮胎、加強術後避孕,並將避孕服務擴展至基層醫療,尤其是農村地區。
社會記憶與醫療信任
770號法令及其執行經驗在後共產主義羅馬尼亞形成了複雜的社會記憶。部分研究者以「」或「低度記憶」等概念描述這段歷史的延續影響,指出強制生育、秘密墮胎、醫療監控和社會告密等經驗在相當長時間內未得到充分公共討論。
2000年代後,電影、文學和公共史項目開始更多處理這一題材,例如電影《4月3週又2天》和《》。研究者認為,這些作品有助於將共產主義時期生育政策造成的個人經驗帶入公共討論。
醫療信任也是相關研究關注的議題。由於共產主義時期婦科檢查與國家監控相聯繫,一些研究認為,部分女性對婦科服務和醫療機構的不信任在後共產主義時期仍有延續,並可能影響篩查和生育健康服務使用。有研究將這種不信任與羅馬尼亞女性對婦科檢查、子宮頸癌篩查等服務的抗拒相聯繫。
法令時期形成的告密與互相監控也在社會記憶中留下痕跡。秘密警察檔案和口述史材料記錄了醫生互相举报、鄰里告密、丈夫告發妻子、父母告發女兒等情形。由於當時醫療紀錄與司法文件常常扭曲或遮蔽實際情況,後共產主義時期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十分困難。
當代相關討論
770號法令已於1989年廢除。當代羅馬尼亞法律允許在懷孕14週內依要求終止妊娠;超過14週後,進行或試圖進行依要求墮胎者可能受到刑事處罰,但孕婦本人不受處罰。醫生可在懷孕24週內基於治療目的實施墮胎,並在特定情況下於24週後基於母體或胎兒利益實施治療性墮胎。近年關於770號法令的公共討論,常與羅馬尼亞當代生殖健康服務的可及性、家庭計劃制度的弱化、宗教與反墮胎組織的社會影響,以及共產主義時期政策記憶相互交織。
墮胎服務可及性
多個媒體、非政府組織和人權團體指出,羅馬尼亞法律上允許依要求墮胎,但實際服務供給在不同地區和醫療機構之間差異甚大。2025年人權觀察報告將服務障礙概括為數類因素:公立醫院管理層的正式或非正式限制、醫生以宗教或道德理由提出、部分醫師對法律或醫療指引理解不一致、費用障礙,以及COVID-19疫情期間中斷服務後未完全恢復。
調查數據顯示,依要求墮胎在公立醫療系統中的可及性有所下降。2021年,Filia中心()和歐洲區域公共倡議中心(,縮寫:ECPI)調查242家公立醫院,在137家回覆醫院中,59家表示提供依要求手術墮胎和藥物墮胎。同年,政府公共衛生資料顯示,羅馬尼亞41個縣中有11個縣的公立醫院沒有記錄任何依要求墮胎。獨立助產士協會於2023年至2024年調查公私立醫療機構時,也發現相當比例的機構不提供墮胎服務或不作轉介。
全國公共廣播電台(,縮寫:NPR)於2021年報導,羅馬尼亞倡議者稱墮胎服務正被「悄悄縮減」。根據Filia中心的電話調查,2020年6月在134家受訪公立醫院中有55家表示提供墮胎;到2021年6月,表示提供墮胎的公立醫院降至28家。
這些近年資料可與2004年世界衛生組織及等機構的戰略評估形成對照。該評估指出,後共產主義初期羅馬尼亞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墮胎作為節育方式過度普遍、服務品質參差、避孕服務連結不足和農村可及性較低;而2020年代的討論則更多集中於合法服務是否能在公立醫療系統中實際取得。
良心拒絕、費用與地域差異
當代羅馬尼亞關於墮胎服務的爭議,部分集中於良心拒絕是否受到有效規範。人權觀察報告指出,羅馬尼亞醫師倫理規範要求拒絕提供服務的醫生轉介病人,但實際上患者常未獲得有效轉介。該問題不僅涉及個別醫生,也涉及公立醫院的行政決策;有些醫院以非正式政策、空間或保險等理由停止或限制依要求墮胎服務。
費用和地理位置也影響服務取得。人權觀察報告指出,依要求墮胎通常不由國家健康保險支付;若公立醫院不提供服務,患者可能需轉向費用較高的私人診所。這類障礙對貧困者、農村女性、羅姆人女性和青少年影響較大。NPR於2021年的報導也指出,疫情期間部分公共醫療機構停止服務,使一些女性必須旅行、支付較高費用或尋求非正式方法。
反墮胎組織與危機懷孕中心
「」在羅馬尼亞的活動成為近年討論焦點之一。人權觀察、NPR及其他媒體報導稱,部分此類中心以懷孕諮詢、社會援助或心理支持形式出現,但其核心立場為反墮胎,並可能提供帶有誤導性或恐嚇性的資訊。支持者則通常將其描述為為孕婦提供物質、宗教和心理支持的社會服務機構。
人權觀察報告認為,部分危機懷孕中心與宗教組織、公共醫療機構或社會服務機構存在正式或非正式合作,這使其能夠接觸正在尋求懷孕或墮胎資訊的女性和女孩。報告還指出,一些羅馬尼亞危機懷孕中心與美國反墮胎組織存在培訓、資金或網絡聯繫。相關討論常被置於更廣泛的跨國保守運動、羅馬尼亞正教會及其他宗教團體公共影響力之中。
避孕、家庭計劃與性教育
當代羅馬尼亞生殖健康政策的另一項議題是避孕和性教育。羅馬尼亞在1990年代和2000年代初曾建立較廣泛的家庭計劃服務,但加入歐盟後,國際資助減少,國家對免費避孕用品和家庭計劃網絡的支持也逐步弱化。NPR報導稱,2011年政府取消避孕補貼,性教育也不再作為常規課程提供。人權觀察報告指出,自2013年以來,未透過既有計劃或國家健康戰略為免費避孕用品採購與分發撥款,國家健康保險亦不涵蓋避孕用品。
全面性教育在羅馬尼亞仍具爭議。學校可提供「健康教育」作為選修科目,但相關課程參與率低,且教師可避開性、避孕、墮胎、性傾向、同意和性別平等等議題。2022年法律修改後,健康教育仍屬選修性質,並受到年級和家長同意等條件限制。人權團體和公共衛生倡議者認為,避孕服務不足和性教育缺乏與羅馬尼亞較高的青少年生育率有關。
參見
- 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
- 尼古拉·壽西斯古
- 生育主義
- 羅馬尼亞人口
- 1989年羅馬尼亞革命
- 無子女稅
- 羅馬尼亞孤兒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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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考文獻
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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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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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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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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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網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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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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