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电厂

青岛发电厂,原称四方发电所四方发电厂,是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的一座发电厂,建于1934-1935年,后经历多次改建扩建。现由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经营。

历史
建厂初期
1934年,由于广州路青岛发电所不敷使用,胶澳电气公司决定新建一座发电厂,由日本人冈野三井勘定新址,在距市区7公里处的四方西北海岸填海建造新厂,同年11月动工。次年11月,一部日制石川岛15000千瓦汽轮机发电机组与三座42吨/小时锅炉(称为1、2、3号炉,后改称5、6、7号炉)安装竣工并投入试运行,12月1日正式投产发电。1936年12月又增装1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一部(称为4号发电机)。1937年6月,青岛发电所内的一部英制5000千瓦汽轮机发电机组被移装至四方发电所,此后四方发电所总发电量为35000千瓦。

1937年7月抗战爆发后,该厂日籍职员于9月全部撤走。青岛市政府机关于年末撤离青岛。因奉行焦土政策,发电厂的2、3、4号发电机组及配电盘控制室于12月30日被炸毁。1938年1月日军占领青岛后着手修复该厂,由芝浦派遣人员就地修理3号机,并将2号、4号机运往日本修理。同年5月1日修复3号机,1940年4月,2、4号机修复完工,6月开始发电并恢复35000千瓦出力。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青岛市政府接管四方发电所。同年12月改为经济部所属,称为“经济部接管青岛电厂发电所”。1946年11月11日改隶行政院资源委员会。

1957年9月,四方发电厂改称青岛发电厂。1958年,该厂自行成立基建工程处,并在青岛市人民政府等地方单位的支持下安装了由301兵工厂和青岛生建机械厂生产的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959年1月27日简易投产,编号8号机。1958年6月16日,水电部批准扩建1台12000千瓦和3台25000千瓦机组。同年8月,青岛发电厂根据山东省电业局意见改为青岛第一发电厂

2003年1月,青岛发电厂划归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为其下属控股企业。2007年后半年始,该厂逐渐淘汰并拆除小火电机组,为三期热电联产工程做准备,期间于2007至2009年间拆除甲站(1935年建)、乙站(1957年建),2009至2010年间拆除丙站(1960年建)。2015年9月15日,该厂脱硫系统吸收塔失火,四号烟囱冒黑烟,据报道为工人焊接操作不慎所致,无人伤亡。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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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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