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華

李九華(),字瑞生,江西瑞州府新昌縣人,明末官员。

生平
天啓七年(1627年),李九華中式丁卯科江西鄉試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登進士,授福建南安縣知縣,以兵部主事主持四川鄉試,歷任車駕郎中,出為井陘僉事,銳意整修邊防、訓練士兵;曾經在朝廷上陳意見但未得理會。定州聞警,他委派妻子劉氏守城,自行帶兵北上,盜寇卻乘機攻入獲鹿,劉氏督兵守城八天後失陷,一家被殺。李九華來不及救援,以丟失領土遭連坐戍邊,後來起用為湖廣參議,後事不詳。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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