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

周新城(),男,江苏武进人,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院长。

生平
1934年12月生,1950年参加工作。1955年始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读本科、研究生,1962年毕业留校,先后任教于经济系、苏联东欧研究所。1979年聘为讲师,1983年升副教授,1984年经国务院特批,升教授。1986年5月至1990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1990年5月至2000年10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任院长(副校级),兼任苏联东欧研究所所长。2000年10月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2009年被评为一级教授。2020年10月20日逝世,享年86岁。

争议
2018年1月11日,周新城察网专栏文章《“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获中共理论刊物《求是》杂志旗下《旗帜》栏目微博转发。文章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邓小平和习近平,称共产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抨击中国自由主义私有化思潮,点名批判张五常和吴敬琏,称张五常为“赤裸裸地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新自由主义分子”,认为吴敬琏“怎么看国企都不顺眼,非要彻底消灭不可”。

《旗帜》微博转发引发广泛转载、讨论及争议,并被列入2018年9月“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暨50人论坛成立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中国顶尖经济学家聚焦的十大问题。2019年,求是网转载中联部研究室原副主任肖枫纪念《共产党宣言》170周年文章:简单地说共产党人的理论可以概括为“消灭私有制”,其实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批驳周新城言论。

张五常对《人大教授狠批张五常、吴敬琏等经济学家鼓吹私有制》为标题的转载表示非常震惊,立即在博客撰文回复;吴敬琏在9月学术研讨会上表示“消灭私有制是一种不谐和的声音”;原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系主任陈明明深入《共产党宣言》原文批驳该文,强调从当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理论理解《宣言》。媒体人秦朔撰文“今天应追求人人有产”回应。有观点认为,周新城不只是反对私有制,而是要维护公有制的正当性,为国企正名,营造“国进民退”的舆论。他的言论引发了中国一些企业家的恐慌。

著作

  • 《苏联经济改革概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
  • 《苏联农业》,农业出版社,1981
  • 《“共同市场”的农业政策》(译著),农业出版社,1983
  • 《苏联经济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 《苏联东欧国家的演变及其教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 《苏联政治经济七十年》,[出版单位不详],1993
  • 《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批判》,[出版单位不详],1994
  • 《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 《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 《邓小平经济理论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 《苏联东欧国家的演变及其历史教训》,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
  • 《越南、古巴社会主义现状与前景》,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
  • 《对世纪性悲剧的思考——苏联演变的性质、原因和教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 《邓小平经济理论研究》,海南出版社,2000
  • 《认识与探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改革状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 《世界社会主义问题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
  • 《民主社会主义思潮评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 《苏联演变的原因与教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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