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娜·博尔曼(,另作“Juana Bormann”,1893年9月10日-1945年12月13日)是一位出生于東普魯士的,自1938年起在数个纳粹主义集中营中担任看守。1945年经法庭宣判犯有战争罪,于德国下萨克森哈默爾恩处以死刑。
审讯与处决
在审讯中,博尔曼说她在1938年为了“挣些钱”加入了党卫队辅助部队。她最早在萨克森中服役,是()领导的50名党卫队女队员之一。
1939年,博尔曼被任命监督柏林附近新成立的拉文斯布吕克女囚集中营的一个工作组。1942年3月,博尔曼被选为奥斯威辛集中营看守,成为了少数被选为奥斯威辛看守的妇女之一。博尔曼身材矮小、以残酷闻名,受害者称她为“黄鼠狼”(Wiesel)或者“带狗的女人”(the woman with the dogs)。1942年10月,博尔曼前往奥斯威辛集中营担任(),她的上级包括、与等人。博尔曼最终被调往奥斯维辛附近的次级营地布迪(Budy),并在那里继续她的虐囚行为。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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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http://www.auschwitz.dk/Women/Bormann.htm Auschwitz.dk上对博尔曼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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