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3年宾夕法尼亚兵变

1783年宾夕法尼亚兵变”(;又称“费城兵变”,)是于1783年6月由大陆军近400名士兵发起的反政府反抗活动。这次兵变,以及拒绝制止叛乱,最终导致国会撤出费城,并建立了联邦特区作为国家首都。

背景
自1781年3月起,邦联议会和设于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现称为独立大厅)。在邦联条例的授权下,除非在战争时期,否则国会对军队没有直接控制权,国会主要依靠各州民兵来落实法律和维持秩序。

1783年6月17日,邦联议会收到驻扎在费城的大陆军士兵的信息,士兵们要求支付他们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兵役酬劳。士兵们威胁说,倘若他们的问题不得到解决,那天就要采取行动。邦联议会无视了他们的信息,但士兵们没有采取对议会所声称的威胁行动。两天后,邦联议会接到消息,大约有80名士兵离开了他们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的岗位(大约在费城以西60公里),并与驻扎在城市兵营的士兵会合。

大约500人组成的小群组实际控制了武器库和弹药库。

反抗
第二天早上,6月20日,多达400名士兵围攻了宾州议会大厦,要求支付兵饷。士兵们起初堵住了门,拒绝让代表们离开。当时来自纽约州的代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说服士兵们,为解决他们关切的问题,国会稍后需要开会决定。士兵们的确允许国会议员在当天下午和平休会。

当晚,由汉密尔顿领导的一个小型邦联委员会秘密开会,起草了一份信息给宾夕法尼亚州议会,要求他们保护邦联议会不受反叛分子的伤害。这封信威胁说,如果委员会不采取行动,国会将被迫迁往别处。

一些反叛分子最终被捕,邦联议会要求对事件进行调查。

效果
迪金森和宾夕法尼亚执行委员会不采取行动的理由有三。该委员会的官方理由是,他们不确定当地民兵是否真的会保护邦联议会不受他们同胞士兵的伤害。此外,委员会可能认为冲突没有邦联议会认为的那么严重,叛乱可以和平解决。

因此,代表们在美国宪法第1条第8节中同意赋予国会“通过某些州转让土地的方式设立特区,作为联邦政府所在地,在任何情况下联邦议会在该特区(不超过10平方英里)内对所有事务享有排他立法权”。

1788年,纽约州批准美国宪法后,代表们同意将纽约市作为临时联邦首都。1790年,国会通过了《首都选址法》(Residence Act),该法案(规定)创建位于波托马克河河岸上的哥伦比亚特区作为新的联邦首都,这片土地当时还属于马里兰和弗吉尼亚。

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代表罗伯特·莫里斯说服了国会,在新的永久性首都建设期间国会返回费城(办公)。

因此,《首都选址法》也宣布费城在10年内是临时首都。

其他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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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参考资料
延伸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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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608052649/http://www.history.army.mil/reference/revbib/pa.htm Bibliography of the Continental Army in Pennsylvania] compil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rmy Center of Military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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