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利南

璧利南,CMG(,),又作白利南布利南,英國外交官和「中國通」,1899年至1901年擔任英國駐上海總領事。

璧利南擁有英格蘭和愛爾蘭血統,他的二哥布廉恩長年任職於大清海關總稅務司署,布廉恩其中三名姪兒子也是外交官出身,包括由1930年至1937年間同樣曾任英國駐滬總領事的璧約翰爵士。璧利南1866年加入外交部,旋獲派駐中國,早年先後於廣州、上海、北京、蕪湖和天津等地任職,其後於1883年至1885年出任煙臺領事,以及在1885年至1893年出任京津領事,任內曾於1886年6月至9月代表英政府前往香港參與一個鴉片聯合委員會會議,促成委員會簽訂《管理香港洋藥事宜章程》。

1893年至1898年出任英國駐廣州領事期間,璧利南參與應對內地有關於1894年香港鼠疫的謠言,以及孫中山推動的反清革命運動,後來還於1897年跟兩廣總督譚鍾麟交涉香港拓界事宜,促成《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在1898年簽訂。此外,他任內於1895年獲英政府委任為特別專員,負責考察英國在遠東各地的商貿情況,其後於1897年發表《中國通商口岸貿易狀況報告書》。

璧利南於1898年起署任駐滬總領,翌年實任。任內,他於1898年戊戌政變期間協助營救康有為逃離清廷追捕,並於1899年成功向清廷交涉把上海公共租界的總面積擴大超過三倍至33,503畝。為肯他在上海任內的表現,工部局董事局特於璧利南1901年7月退休的時候,將租界一條新建道路命名為白利南路。璧利南在華任職前後35年,他退休返回英國後繼續關注中國事務,並於1906年創立中國學會,擔任名譽秘書,到1926年因健康問題才淡出會務。他於1927年在倫敦病逝,終年79歲。

生平
家族背景
(1883年-1953年)]]
璧利南擁有英格蘭和愛爾蘭血統,1847年12月7日生於法國。他的父親陸軍上校愛德華·費茲傑羅·布雷南(Colonel Edward Fitzgerald Brenan,1814年-1872年)和艾米莉·辛普森(Emily Simpson,1818年-1863年)當時是僑居於法國布列塔尼城鎮迪南的英國人。璧利南的父母育有三子兩女,在三名兒子當中,璧利南排行最後,他的長兄名叫傑拉德·布雷南(Gerald Brenan),其同樣名叫傑拉德·布雷南(1894年-1987年)的孫兒後來成為英國的西班牙歷史和文化作家,並曾先後獲軍功十字勳章和CBE勳銜;至於璧利南的二哥布廉恩(Edward Vincent Brenan,1846年-1915年)長年任職於大清海關總稅務司署,官至海關稅務司,1908年獲清廷賞賜第三等第一品御賜雙龍寶星。

璧利南可謂來自外交家族,除了二哥布廉恩任職於大清海關總稅務司署,布廉恩的長子璧約翰爵士也在1930年至1937年擔任英國駐上海總領事,曾獲英廷頒授KCMG勳銜;而布廉恩的二子特倫斯·文森特·布雷南(Terence Vincent Brenan,1887年-1974年)和四子埃里克·休·布雷南(Eric Hugh Brenan,1892年-1966年)也是英國外交官,前者曾先後擔任英國駐突尼西亞首都突尼-{}-斯和摩洛哥首都拉巴特總領事,1943年至1953年在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擔任中東阿拉伯研究中心總監,曾獲CBE勳銜;後者曾派駐中國,但後來退出外交界並移民美國。

在華生涯
璧利南童年隨家人由法國遷居英國海峽群島的澤西島,早年他曾經多次派駐不同地方署任傳譯員一職,當中包括廣州(1871年和1872年)、上海(1873年)和漢口(1875年),升任一級助理後,他曾經兩度在北京署任助理漢務秘書(1875年11月-1877年2月;及1877年7月-1878年3月),其後更署任漢務秘書(1878年3月-1880年9月;及1880年10月-11月)。然而,粵海關的貪腐問題導致香港的貿易業損失嚴重,使輿論對粵海關的措施批評為「香港封鎖」("Blockade of Hong Kong")。1874年滇案發生後,清廷與英國於1876年簽訂《煙臺條約》,同意由清廷就滇案作出賠償和道歉。當時英方借機申訴在對華貿易上遭到的種種不公對待,結果又促使條約加入通商條款,當中包括在華增設通商口岸,以及停止在口岸向英貨徵收厘金等。

然而,《煙臺條約》簽訂後,其他列強不滿只有英國得益,加上英商要求全面廢除厘金等原因,以致英政府受壓下遲遲未能確認條約。至此,《煙臺條約》在簽訂九年後,終獲確認生效。璧利南所參與的鴉片聯合委員會會議,即根據《煙臺條約》和《續增專條》而召開。除特許公司外,任何人禁止私存或管理不及一箱的鴉片;所有運抵香港的鴉片,必須向船政廳申報;以及未得船政廳發出許可,不得把鴉片作任何形式的轉運和存放等。

另一方面,毗鄰香港的澳門雖然由葡萄牙實際管治,但法律上仍屬內地,這使到清廷對香港的進口貨物照抽洋稅之際,經澳門進口內地的貨物卻可減免高達一半的稅款。為堵塞洋貨和鴉片改經澳門進口以規避徵稅的漏洞,《章程》進一步規定澳門要仿照香港對進口鴉片實施同等的轉口規管,以及設置同等的稅務機關。

在這個背景下,大清海關在1887年4月於澳門邊界設置拱北關直接抽稅,以取代粵海關轄下的馬留洲和前山寨兩個稅廠(即「新香六廠」餘下兩廠)。在赫德及其副手金登幹介入下,萄國更乘機借抽稅事宜重提澳門主權問題,促使清廷與葡國在1887年3月和12月先後簽訂《中葡里斯本草約》和《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承認澳門由葡國永居和治理,這意味清廷的稅厘雖然透過《章程》得以確保,但卻因此正式失去澳門主權。

廣州領事
璧利南在天津和北京擔任領事八年後,於1893年6月調任廣州領事。由於當時居港華人對西方醫學並不了解,西醫為孕婦剖腹一類的謠言頓時四起,有見及此,時任兩廣總督李瀚章在璧利南敦促下於1894年6月向兩地發表公告闢謠,澄清所有選擇入住香港東華醫院的病人均接受中醫治療,該院不會施行任何解剖檢驗。可是,由於密謀敗露,起義流產,孫中山急從廣州城逃往澳門,後再轉抵香港避難。當時港府一方面受到廣東當局的壓力,另一方面不願孫中山在港增添麻煩,結果促使香港總督羅便臣爵士於1896年3月4月首向孫中山發出驅逐令,指明孫中山五年內不可再踏足香港。事實上,璧利南曾在內部報告中認為孫中山「有點聰明、在香港為人熟悉;雖然他自稱是基督徒,但和他相關的傳道會卻對其虔誠心存有懷疑」;他擔心興中會具有基督教背景,其在內地的革命活動有可能對西方在華傳教士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

璧利南在任廣州領事任內,也曾參與英國對清廷關於租借新界以拓展香港界址的交涉。在時任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爵士向清廷施加進一步壓力下,清廷終於1898年6月9日與英國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由同年7月1日起租借新界,為期99年,直到1997年6月30日止。不過,《專條》未及簽訂之前,璧利南已經調離廣州。他事後於1897年發表《中國通商口岸貿易狀況報告書》(Report on the State of Trade at the Treaty Ports of China),當中對清廷的貿易行為有不少尖刻批評,例子包括雖然通商口岸早已對洋貨實施「稅厘並徵」,但地方政府在內陸設置關卡濫收厘金的情況十分普遍,導致英商依據各通商條約在華享有的權益受損。他在報告書中提出一些建議嘗試解決貿易問題,當中包括在英領館增設商務秘書主管貿易事務,以及鼓勵英商加強學習中文等。他還引述了代表英商利益的中國協會(China Association)轄下上海委員會的一系列建議,例如要求英政府在對華貿易上採取更強硬的態度,以及委任英國駐上海總領事為駐華商務總監,以便從相對於駐京公使的地方層面上,更有效地與各地督撫處理貿易事宜。他上任的時候,正好遇上當時以康有為和梁啟超為首的維新派發起戊戌變法,但慈禧太后於1898年9月發動政變,軟禁光緒帝和大舉追捕維新黨人,歷時僅百餘日的變法終以失敗收場。

(1858年-1927年)]]
變法失敗後,康有為在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協助下由北京乘搭火車逃往天津,並獲安排登上開往上海的英輪「重慶號」(Chungking)。9月23日,上海道蔡鈞向璧利南表示收到密令要捉拿康有為,並要求所有抵滬船隻都要受清兵搜查。公共租界擴充後,新的總面積達33,503畝,北達上海縣和寶山縣交界處、南至靜安寺、西抵蘇州河,為公共租界提供廣闊的空間,供日後發展之用。未幾,在任駐滬總領三年的璧利南在1901年7月卸任退休,乘搭「印度皇后號」(Empress of India)輪船離滬,結束前後35年的在華外交生涯。他卸任後,駐滬總領一度由英國在華最高法院助理按察司班德瑞(後為爵士)署理,直到同年稍後由英駐漢口領事霍必瀾(後為爵士)正式接替。該報甚至表示樂見璧利南接替風評不佳的薩道義出任駐華公使。

晚年生涯
璧利南退休後雖然定居英國,但仍不減對中國事務的興趣。同年年底,他更在英國創立中國學會(China Society),以推動中英關係為宗旨,在每年冬季舉行會議,聯誼各界與中國事務相關的人士,以及不定期邀請權威人士主持以中國為講題的研討會。璧利南自學會成立後,一直出任名譽秘書一職,歷年來他都是學會的活躍成員,該會的很多活動都得到他的參與。

在中國學會以外,璧利南又於1902年和1907年先後當選皇家文藝學會院士(FRSA)和皇家殖民地研究院院士(FRCI)。在皇家文藝學會,他特別活躍於該會的自治領和殖民地組,除了多次主持該組的會議,也曾於1905年發表一篇題為為"British Commercial Prospects in the Far East"(〈英國在遠東的商貿前景〉)的文章。

個人生活
璧利南有兩段婚姻,他於1882年娶T·C·凱利將軍的女兒瑪蒂爾達·蘇珊·凱利(Matilda Susan Kelly)為第一任妻子。瑪蒂爾達於1899年在倫敦逝世後,璧利南在1901年娶埃米莉·戈爾(Emily Gore)為第二任妻子,埃米莉來自愛爾蘭蒂龍郡,是羅伯特·戈爾的女兒。在兩段婚姻中,璧利南都沒有子女。)
** 皇家文藝學會院士(FRSA) (19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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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注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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