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春(),號恆陽,直隸河間府興濟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長春是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順天鄉試第一百十六名舉人,到四十一年(1613年)成進士,吏部觀政,授嶧縣知縣,期間他平衡處理政務,不故意違反常情,令官司減少、人民安定;同時他在荒年振災,嚴禁商人從中牟利,惠及人民。四十四年調臨淄,丁憂歸。四十七年起補安陽知縣,天啓二年考察,補儀封知縣,三年升户部雲南司主事,四年通州管粮,升郎中,六年养病。
崇禎帝即位,他彈劾王永光,改任戶部郎中,後事不詳。
家族
曾祖李禄。祖父李仲英,赠文林郎。父李悌,舉人,官通判。
参考资料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
*乾隆《河間府志》·卷十五·選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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