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春(),字叔茂,號東起,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長春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三十三名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二百六十六名,三甲三十二名進士,本年六月獲授廣東廣州府推官,四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考选,升浙江道御史,上疏罷去緝較、錄用遺賢、減免漕舟、禁止私謁。崇禎二年(1629年),崇禎帝在文華殿單獨召見周延儒,他和毛羽健、田時震為此事共同上疏:「漢朝大臣曾說過,公事應當著大臣公開地說;私事則不能接受。這次皇上不在朝堂、不在上朝時召見;而在私下、在退朝後召見延儒,夜深時還開啟內閣大門。賢者必定形跡自遠,不冒昧獲得功名。如果不是,為何任用這樣的人。」上疏後,崇禎帝嚴厲責備他們。
家族
曾祖李凌霄。祖父李伟。父李成龙,庠生。母劉氏。永感下。從叔李元鼎(同科進士)。兄自植(庠生)、國寶(大使)、世禄(道學逸士);弟天錫(庠生)。娶劉氏、王氏。子廷樸、廷標、廷模、廷極。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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