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国宝,1909年德华银行在德屬胶州湾租借地(今属中國山东省青岛市)发行的一类硬币,面额有“壹角”和“伍分”两种,材质为铜镍合金。
1897年,德意志帝国皇帝威廉二世借口“巨野教案”强占胶州湾,翌年迫使清政府签定《中德胶澳租借条约》。通过该条约,德国租借胶澳地区(青岛)99年,租期内胶澳地区完全由德国管辖,山东省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
德华银行于1898年在青岛,1904年在济南分别设立分支机构,在租借地内作为辅币流通,仅有1909年一个年版。“大德国宝”镍币含铜75%,含镍25%,有5分和1角两种面额,以5分币20枚或1角币10枚等于墨西哥银元(鹰洋)1元。德国胶澳当局规定,3元以内交易时,不得拒绝接受大德国宝镍币,且胶澳政府负有无限兑换鹰洋的义务。该币是中国最早的流通镍币,也是清朝唯一的流通镍币。该镍币流通市面后,德国殖民当局随即限期减少使用或禁止使用原本流通市面的各类小银元,山东铁路公司的车票和运费也只收德华银行纸币、墨西哥银元和大德国宝镍币。除青岛外,该币在胶济铁路沿线和济南也有流通。
“大德国宝”镍币在制造
! 面额 !! 图片 !! 尺寸 !! 重量 !! width=30% | 正面描述 !! width=30% | 背面描述 !! 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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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角 || || 直径21.4毫米,厚度1.4毫米 || 4克 || 珠点圆环将正面分为内外两层,中间为“大德國寶”四字,依照中国传统的上下右左的顺序排列,外圈上方为“青島”二字,右边的“壹”和左边的“角”构成面额,下方是“每十枚當大洋壹元” || rowspan=2 | 背面的主要图案是德国国徽,国徽左上和右上角合为面额“10 CENT”,沿币边上方为“DEUTSCH. KIAUTSCHOU GEBIET”(意为德国胶州地区),下方为年份“1909” || rowspan=2 | 光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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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分 || || 直径18.5毫米,厚度1.5毫米 || 3克 || 珠点圆环将正面分为内外两层,中间为“大德國寶”四字,依照中国传统的上下右左的顺序排列,外圈上方为“青島”二字,右边的“伍”和左边的“分”构成面额,下方是“每二十枚當大洋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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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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