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复

李鸣复,字成叔,泸州(今四川省泸州市)人。南宋大臣,宋理宗时参知政事。

宋宁宗嘉定元年(1208年)李鸣复中进士。出任权发遣金州(治今陕西省安康市)兼干办安抚司公事、司农寺丞、兵部员外郎、兵部郎中、军器少监、大理少卿,拜侍御史兼侍讲。李鸣复进言:荆襄制臣有当戒者三条:去私、禁暴、惩怒。升任权工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又权刑部尚书兼给事中、签书枢密院事。宋理宗端平三年(1236年)升参知政事。不久,以资政殿大学士知绍兴府。嘉熙二年(1238年)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赐衣带、鞍马。淳祐四年(1244年),与杜范政见不合,出知福州,担任福建路安抚使,旋即被授予祠官。后被遭到监察御史蔡次传的弹劾落職,罷宮觀,淳祐七年(1247年),死于嘉兴。

注釋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宋史》卷四一九

  • 徐海松:南宋李鸣复抗蒙策略评析[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8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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