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存管

第三方存管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2007年9月在中国全面施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为防止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由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为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提供存管。第三方存管制度实施后,证券公司将不再接触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的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 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实施显著提升了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资金安全性。

参考资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