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助國(),字民和,號順齋,湖廣辰州府辰溪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米助國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五年(1625年)成進士,獲授龍泉知縣,调任南昌县知县,撫按要求他興建魏忠賢生祠時堅持不遵從;之後魏忠賢失勢,朝廷為立祠一事治罪,唯獨江西地方因為龍泉並沒有獲罪,巡按宣大,讓尚書畢自嚴、給事中章正宸出獄,因此被罷官。永曆年間,朝廷升任他為大理卿。南明滅亡後在東山隱居,慢慢減少進食而死。
家族
子米肇灏,貢生,孫米元倜,舉人,皆守志以布衣終。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
*乾隆《辰州府志》·卷二十八·舉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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