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繼孟(),字伯功,號泰岩,陕西鳳翔府扶風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戊寅(1578年)十二月初三日生。張繼孟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陕西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登己未科三甲四十三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本年六月獲授山東即墨知縣,天啓二年調任潍县,三年遷南京湖廣道御史,五年任巡江御史,但未離開南京。之後他上奏籌劃遼陽六件事,最後說自己「被壓抑南京,遙錢神世界,公道無權。」指責。朝廷得知後譴責張繼孟,趙南星請求根據他的言論,思考偏重弊病,因此明熹宗下詔讓吏部挽回,於是厭惡他的人視他為東林黨人;很快他以不肯興建魏忠賢生祠被削籍歸鄉。
家族
曾祖張紀寧,教授。祖父張道顯,监生。父張涷。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傳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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