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县,中国旧县名,在今江苏省苏州市和上海市境。昆山市的前身。
秦汉时,为娄县地。南梁时,置信义县,再分信义县置昆山县。得名于县境的昆山,今名小昆山(在上海市松江区境)。隋灭南陈,废昆山县。开皇十八年(598年),复置昆山县,属吴郡。唐朝时,属苏州、吴郡,为望县。天宝十年(751年),吴郡太守赵居贞奏请以昆山县{{efn|《新唐书》记。元朝时为昆山州。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降为昆山县,属苏州府。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分出新阳县。考评:疲、难。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一月,新阳县并入昆山县。1948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辑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昆山县为3等县,辖区面积为795.00平方公里,人口为281046人。1949年后,昆山县历属苏州专区、苏州地区、苏州市。1989年,撤县设市,是为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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