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康稷(),字宇粒,號衷涵,浙江嘉興府秀水縣(今屬嘉興市)人,寄籍吳縣。明末及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陸康稷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到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中進士,都察院觀政,四十五年獲授江西貴溪縣知縣,在該處建築城池、疏通河道,四十七年調往廬陵縣,廉潔明察,善於處理案件。養濟院的乞丐向來橫蠻,有富家子弟毆打乞丐,乞丐就用車載著屍體報官,控告富家子弟殺人;他檢查屍體口中有泥土,指出乞丐掘死屍誣告富家子弟,於是乞丐吐露實情服罪,令當地人都覺得驚異,歸家卒。
家族
曾祖陸文聰。祖父陸禎,府通判。伯父陸時選,舉人。父陸時賓,國子生。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
*《蘇州府志》·卷十二·選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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